案号:YH刑终〔2026〕04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7月,某地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大规模诈骗作案,累计骗取多名被害人资金高达120余万元。为快速洗白涉案赃款、规避公安机关资金溯源打击,诈骗团伙成员张X计划通过大额黄金交易的方式转移赃款,利用黄金变现快、无实名限额、不易溯源的特点完成洗钱操作。2025年7月下旬,张X多次前往黄X经营的正规黄金门店,以公司批量采购、节日送礼为由,分三次大额购买黄金首饰,累计交易金额98万元。
交易过程中,张X呈现多处异常交易特征:全程不挑选款式、不问克重、不问金价浮动、不计较价格高低,采用多张银行卡分散刷卡支付,刻意拆分资金、规避监管核查。黄X作为黄金门店经营者,察觉本次交易模式异于普通客户,内心产生交易疑虑,但为赚取正常销售利润,依旧按照正常门店流程完成黄金销售交易。2025年8月,公安机关侦破上游电信诈骗案件,通过资金流向溯源,锁定本次大额黄金交易异常流水,随即抓获张X与黄金店经营者黄X,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黄X移送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有罪判决,法院片面采信公诉机关指控逻辑,认为黄X作为专业黄金行业经营者,具备丰富行业经验,能够明确识别异常交易模式,在察觉交易异常的前提下依旧完成大额黄金销售,应当推定其主观明知资金为赃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数额巨大,最终判处黄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黄X收到一审有罪重刑判决后,极度不服,坚持自身无罪观点。黄X认为,自己经营正规黄金门店,全程按照行业规范、门店流程开展合法交易,仅赚取正常经营利润,无事前通谋、无刻意协助洗钱、无规避侦查行为,仅凭“交易异常、内心怀疑”不能等同于刑法意义上的“明知赃物”,一审判决属于法律适用错误、主观归罪、量刑畸重。为推翻一审错误判决、争取二审无罪结果,黄X委托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律师赵飞全全权代理二审上诉辩护工作。
二、辩护过程
二审阶段,赵飞全律师作为深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改判领域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律师,深知二审改判难度极大,必须精准找出一审判决的实质性法律错误与事实瑕疵。律师全面复盘一审卷宗、庭审录像、证据材料、判决逻辑,系统检索2026年最新司法解释、黄金行业交易惯例、同类二审改判判例,最终锁定一审三大核心错误:明知认定标准适用错误、仅凭怀疑推定故意、忽略行业正常交易特征。
律师明确核心辩护观点:刑法意义上的“明知”必须是明确知道或高度应当知道,单纯交易疑虑、内心怀疑,不满足本罪主观入罪要件;正规商家的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不能被随意升格为刑事洗钱犯罪,一审属于典型扩大化定罪、法律适用错误。据此撰写二审无罪辩护词,全力攻坚改判。
【二审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二审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接受上诉人黄X委托,担任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二审辩护人。结合全案证据、行业交易惯例、最新司法解释及二审裁判规则,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本案不构成刑事犯罪,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有罪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具体意见如下:
第一,一审错误界定“主观明知”的法律标准,混淆“交易怀疑”与“犯罪明知”的核心边界。根据2026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司法解释规定,成立本罪的主观要件为行为人明确知道或高度应当知道财物、资金为犯罪所得,单纯交易异常、内心疑虑,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明知,不能作为入罪依据。本案黄X作为正规商家,仅对客户异常交易产生普通经营层面的怀疑,并未明确知晓资金来源于诈骗犯罪,完全不满足本罪主观构成要件,一审以此推定有罪,属于法律适用根本性错误。
第二,黄X全程开展合法合规的正常商业交易,无任何协助掩饰、隐瞒赃款的犯罪行为。黄X经营的黄金门店具备完整合法资质,交易流程规范、销售记录完整、资金流水可溯源,全程公开透明,无隐匿交易、无现金对冲、无规避监管、无销毁记录等洗钱特征。黄X仅赚取正常销售利润,无额外洗钱分成、无事前通谋、无事后协助隐匿,与主动协助犯罪分子洗白赃款的洗钱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第三,一审机械适用推定明知规则,违背最新司法宽严相济政策。当前司法实践明确,对正规持证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审慎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严禁将正常商事交易、经营疏漏、交易疑虑升格为刑事犯罪。黄金行业本身存在大额交易、多卡支付、批量采购的常态化交易模式,不能仅凭普通交易特征片面推定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
第四,黄X具备全部从宽情节,无任何从重处罚事由。黄X系初犯、偶犯,一贯合法经营,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交易经过、主动退缴全部经营所得,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极低,即使存在经营瑕疵,也仅属于行政合规问题,不应苛以刑事追责。
综上,一审判决主观归罪、法律适用错误、定罪逻辑不当,上诉人黄X无犯罪故意、无犯罪行为,依法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恳请二审法院依法纠错、改判无罪。
二审庭审中,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律师赵飞全当庭提交黄金行业交易惯例说明、同类无罪判例、门店资质证明、交易流水凭证等材料,精准质证一审判决的逻辑漏洞与法律适用错误,完整阐述正常商事交易与刑事洗钱犯罪的边界。
三、判决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全面复核全案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完全采纳赵飞全律师的二审无罪辩护意见。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一审判决对“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适用错误,混淆交易怀疑与犯罪明知的法律概念,在无充分证据证实黄X明知资金为赃款的前提下,推定其构成犯罪,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
最终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有罪判决,改判黄X无罪,当事人彻底洗清冤屈,无任何刑事追责。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2026年黄金大额交易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改判无罪的重大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律师二审纠错、法律纠偏、精准适用新规的核心价值。近年来,司法机关加大对利用黄金、奢侈品、不动产洗白赃款行为的打击力度,部分一审法院容易出现打击扩大化、定罪机械化的问题,将正规商家的正常商事交易错误认定为洗钱犯罪,造成错判错罚。
本案一审的核心错误,就是违背最新司法解释精神,将经营者的普通交易疑虑等同于刑事犯罪明知,突破了罪刑法定、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而二审阶段,赵飞全律师精准抓住法律适用的核心漏洞,严格区分商事经营风险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成功推动二审法院纠正一审错误判决,实现彻底无罪的胜诉结果。
本案也为黄金、珠宝、奢侈品等高价值交易行业经营者提供了重要法律指引:日常经营中无需过度恐慌正常大额交易,但需做好客户登记、交易留存、资质核验,规避合规风险;一旦因异常交易被立案追责,切勿放弃上诉维权,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律师介入二审辩护,通过精准法律论证、新规适用、类案检索,推翻一审错误判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