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运营人员涉嫌诈骗罪——在"主观明知"存疑背景下通过论证从犯地位及社会危险性不足争取不予批捕的成功案例案例武汉诈骗罪律师推荐彭龙亭律师推荐
一、案件标题
基层运营人员涉嫌诈骗罪——在"主观明知"存疑背景下通过论证从犯地位及社会危险性不足争取不予批捕的成功案例
二、审理检察院信息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三、案情简介
当事人SX(化名,女,2002年,应届毕业生),因涉嫌诈骗罪,于2025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SX于2024年经人介绍入职某教育咨询公司,担任运营岗位。其工作内容仅为按照公司提供的固定素材,在短视频及社交平台发布关于医学学历提升的广告图文,吸引潜在客户留下联系方式后转交组长,不接触资金、不参与合同签订与履行。SX工作约半年,月收入3000至11000元不等,共计获利约3万余元。2025年,公安机关对该教育咨询公司开展集中收网行动,SX与其他20余名员工一同被带走调查。
四、办案经过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接受SX家属委托后,指派彭龙亭律师担任辩护人。辩护团队第一时间介入,在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内展开系统性辩护工作:
1. 紧急会见与案情研判
辩护人于第一时间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SX,详细了解其入职经过、工作内容、薪资结构及对公司业务模式的认知程度。经研判,SX作为基层运营人员,仅负责前端广告引流,未参与资金流转、合同洽谈等核心环节,且其入职动机单纯、对公司涉嫌违法缺乏认知,"主观明知"存在重大疑问。
2. 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
辩护人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恳请对SX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从三个维度展开论证:一是"主观明知"存疑,SX系应届毕业生,专业背景为IT,对医学学历提升领域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其行为仅为机械执行公司指令,未采用隐蔽手段;二是从犯地位明显,SX处于被支配地位,所起作用次要、辅助;三是社会危险性不足,SX系初犯偶犯,无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的可能,家属愿意配合监管,具备有效监管条件。
3. 持续跟进与家属沟通
辩护人在审查逮捕期间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及时反馈SX家庭情况:父母务农,哥哥在外地工作,家庭关系融洽,家属愿意作为保证人并配合监管。同时,辩护人多次会见SX,稳定其情绪,指导其如实陈述、配合调查。
五、案件结果
2025年4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SX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SX于当日被取保候审,成功走出看守所。从刑事拘留到取保候审,历时约30天。SX家属深夜向辩护人发来感谢信息,表达对法律公正的感激与对辩护人工作的认可。
六、辩护心得
1. 黄金37天是关键:
刑事拘留后37天内是争取不予批捕的黄金窗口期,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快速研判、及时提交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2. "主观明知"是XX诈骗类案件的核心辩点:
对于基层员工,应结合其认知能力、专业背景、工作内容、获利情况等主客观因素,论证其是否具备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避免客观归罪。
3. 从犯地位与社会危险性双重论证:
在"主观明知"存疑的同时,辅之以从犯地位、初犯偶犯、家庭监管条件等情节,形成"实体上情节轻微+程序上无逮捕必要"的双重辩护体系。
4. 人文关怀与专业辩护并重:
案件结果不仅是法律程序的终结,更关乎一个年轻人的未来。辩护人既要坚守专业底线,也要传递法律温度,让当事人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的庇护,就是为人遮风挡雨。愿每一场"风暴"后,都有公正的晴天。
辩护人:彭龙亭律师
执业机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