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欠款分期清偿调解案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与被告 XX 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被告曾向原告借款,后续未能足额偿还欠款,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委托刘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处理。被告也聘请律师应诉。法院受理案件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希望以平和方式解决此次借贷纠纷。
办案经过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牵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刘玥律师梳理完整借款事实、款项往来凭证,明确本案借款本金金额。同时结合原告的诉求以及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与对方代理律师、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在充分考量双方诉求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就还款金额、还款周期、付款方式以及违约后果等核心内容进行反复磋商,逐步打消双方分歧,推动双方朝着和解方向达成共识。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双方共同确认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 40000 元;约定自 2025 年 1 月至 2026 年 6 月,被告每月月底偿还 2000 元,剩余款项于 2026 年 7 月底一次性付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时履约,需额外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原告可就全部未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此外,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合计 1543 元,由双方平均分担,被告需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将对应费用支付给原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