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涉及30万的借贷纠纷,刘玥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胜诉结案 无锡借贷纠纷律师 刘玥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与被告 XX 系朋友关系,被告先后两次向原告借款,合计金额 300000 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被告长期未偿还欠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全部本金并按规定支付利息,同时承担案件相关费用。原告委托刘玥及其他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聘请律师出庭应诉。庭审中,被告否认足额收到借款,还主张部分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同时辩称借款系因赌博产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刘玥律师梳理借条、通话录音等全套证据,清晰还原借款形成、后续沟通催款的完整过程。针对被告提出的款项未实际交付、借款涉赌、诉讼时效届满等抗辩理由,逐一结合证据进行辩驳,重点依据通话记录证明被告认可借款事实,且事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充分夯实原告的诉讼主张。法庭对双方证据及陈述进行全面核查认定。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借条与通话录音,可认定双方 300000 元的借贷关系真实有效。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借款用于赌博,该抗辩理由不予采纳;即便部分借款原定还款时间较早,但被告在后续沟通中同意还款,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其时效抗辩不能成立。最终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按照对应标准分段计算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 8120 元,均由被告承担。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