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关于子女抚养、财物分割的调解案 刘玥律师促成双方顺利达成调解 无锡婚姻纠纷律师 刘玥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与被告 XX 因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委托刘玥及另一位律师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聘请律师参与本案诉讼。案件争议主要包含婚姻关系解除、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子女探视权,以及车辆、嫁妆、金器等个人及婚内财物分割,同时涉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认定等多项内容。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力求妥善化解家庭纠纷。
办案经过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沟通。刘玥律师结合当事人诉求,梳理子女抚养、各类财物归属等争议焦点,全面厘清财产明细与物品清单。律师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兼顾双方生活需求的角度出发,与对方代理人及当事人多次协商,就抚养权、抚养费抵扣方式、探视规则、各类动产分割及物品交付时间等细节逐一沟通协调,化解双方分歧,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名下分得的存款直接折抵孩子直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被告每月可探视子女,具体探视细节由双方自行协商。车辆归各自名下所有人所有,双方对嫁妆、各类金器、个人衣物等物品划分作出明确约定,并限定在指定日期前完成交付。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