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情况
本案为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因在某机构内,多次在宿舍、厕所等区域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行为,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多次作案且情节恶劣,以猥亵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覃一珂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并提起上诉。辩护人阅卷后查明关键事实:事发后被害人家属与当事人协商未果并拨打报警电话,当事人明知对方报警,仍主动留在午托机构原地等候,公安人员到场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法院未依法认定该自首情节,当事人及辩护人据此提出上诉,主张原判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当事人家属代为向被害方支付数万元赔偿款,被害人家属接受赔偿并出具书面谅解。
二、案件结果
1、二审法院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纠正一审未认定自首的裁判问题;
2、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涉案手机予以没收)、第三项(禁止当事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
3、撤销一审主刑判决,一审原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显著减少;
本案为终审判决,裁判生效。
三、律师价值
1、深挖案件事实,精准识别法定从宽情节:律师细致梳理卷宗、还原案发全过程,精准锁定当事人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直指一审裁判核心瑕疵,确立上诉核心辩护观点。
2、筹推进量刑工作,叠加多重从宽情节:积极协助家属与被害方沟通,促成民事赔偿与刑事谅解,叠加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多项从轻处罚情节,为降刑提供完整事实支撑。
3、庭审专业履职,辩护观点全获采纳: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量刑规则展开专业辩护,辩护意见同时得到二审法院、出庭检察人员认可,最终实现有效改判。
4、精通刑事办案流程与法律适用:熟练掌握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从宽制度,以及猥亵儿童类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标准,结合案件情节精准适用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者亲友遇到以下情形可随时联系覃一珂律师
1、涉嫌各类刑事犯罪,收到一审判决后对定罪、量刑不服,计划提起二审上诉的当事人及家属;
2、案件具备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初犯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一审法院未予以认定的刑事案件;
3、涉未成年人犯罪、人身侵害类刑事案件,需要专业律师提供会见、阅卷、辩护、庭审代理等法律服务;
4、案件进入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刑事阶段,需要法律咨询、案件研判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