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欠款全额追回!张家界王庸远律师办结装修款转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由原告A某委托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王庸远律师代理一审案件。20XX年X月X日,A某与BX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当日支取现金XXX元作为装修预付款交付给对方。合同签订后,BX迟迟未开展任何装修施工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装修合同,并约定将该笔XXXX元装修款转为借款,BX于20XX年X月X日专门出具借条予以确认。后续A某多次通过微信催要款项,BX虽口头承诺分批还款,但始终未实际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A某向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BX偿还借款本金XXX元。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BX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缺席审理。王庸远律师全程出庭,梳理证据、陈述事实,全力为当事人追回欠款。
二、律师辩护经过
王庸远律师收集整理装饰装修合同、银行取现流水、借条原件、微信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从装修预付款转为借款的全过程。针对本案合同法律关系变更这一核心事实,结合《民法典》合同变更、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论证,明确双方协商将装修款转为借款的行为合法有效,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在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下,王庸远律师逐一出示证据、说明证据效力,清晰阐述被告经多次催告仍拒不还款的违约事实,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协商将装修款转为借款的行为合法有效,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令被告B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A某偿还借款本金XXX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XXX元,全部由被告BX承担。
若BX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律师价值
王庸远律师精准把握合同关系转换的法律要点,厘清装修合同与民间借贷前后两层法律关系,为案件胜诉奠定法理基础。
全面固定书证、转账凭证、通讯记录等各类证据,在被告公告缺席、零抗辩的庭审环境下,形成完整证据链,让案件事实得到法院全面采信。
熟悉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等诉讼程序,全程把控案件进度,免去当事人来回XX,高效推进案件审理。
最终实现本金全额追回,且全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以法律手段督促违约方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实务中装修款转借款的复杂情形,王庸远律师凭借丰富办案经验找准维权思路,顺利帮助当事人实现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