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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人身损害侵权(九级伤残)纠纷案-医院卫生间湿滑摔伤致残,律师代理伤者成功获赔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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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杨威律师 在线
北京盈科(沈阳)律...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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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1. 区分医疗机构与外包物业法律责任,精准找到实际赔付义务人; 2. 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大化当事人赔偿金额; 3. 结合伤残、三期鉴定报告强化损害事实举证,夯实索赔核心依据; 4. 全面驳斥场所管理方免责抗辩,清晰论证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最终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案件详情

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5 年

委托方:人身损害受伤患者(原告)

代理律师:杨威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原告 A 因皮肤疾病至某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在医院二楼卫生间如厕时,因地面积水未及时清理湿滑摔倒,当场造成股骨颈骨折,后续转院接受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伤情经司法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同时鉴定确认较长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事故发生后,医院与外包物业服务企业相互推诿责任,均拒绝足额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双方协商无果,伤者委托杨威律师提起人身损害侵权诉讼。

接受委托后,杨威律师完整梳理事故现场经过、住院病历、医疗票据、转院救护凭证、伤残鉴定报告等全套证据,精准厘清各方责任主体:医院将保洁安保外包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公共场所实际管理人,负有地面清洁、安全警示、防滑保障义务;同时结合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相关规定,区分伤者自身注意义务与物业主要过错。

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核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余项法定赔偿项目,庭审中针对两被告提出的 “原告自身过错、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抗辩逐一反驳,完整论证物业公司未尽场地管理义务的核心过错。

三、案件结果

       1. 法院认定外包物业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法定损失合计十余万元;

       2. 医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排除无关主体赔付义务,锁定实际侵权方全额赔付;

       3. 案件诉讼费按责任比例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一半,减轻原告诉讼成本负担;

       4. 原告九级伤残对应的全部核心赔偿项目均获得法院支持,合法人身权益完整保障。

四、律师价值

1. 责任主体精准锁定:区分医疗机构与外包物业法律责任,避免两被告互相推诿导致索赔无门,精准找到实际赔付义务人;

2. 赔偿项目完整核算: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漏算伤残、误工、护理、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法定赔偿款项,最大化当事人赔偿金额;

3. 司法鉴定协同运用:结合伤残、三期鉴定报告强化损害事实举证,夯实索赔核心依据;

4. 庭审抗辩针对性强:全面驳斥场所管理方免责抗辩,清晰论证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最终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1. 适用场景:商场、医院、酒店、小区物业等公共场所滑倒摔伤人身损害;就餐、就医、购物发生意外受伤;受伤后构成伤残,与场所管理方协商赔偿无果;人身损害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索赔纠纷。

2. 服务指引:如您在公共场所发生摔伤、磕碰等人身伤害,与经营方、物业协商赔偿受阻,可咨询杨威律师,提供事故取证、伤残鉴定指导、赔偿金额核算、侵权诉讼全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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