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上海市松江区XX
裁判时间:2023 年
委托方:影视项目自然人投资方,原告A
代理律师:杨威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原告 A 经上海某影视公司推介,投资网剧项目,前后分两次签署两份联合投资合同,累计投入一百余万元投资款,合同明确约定影片拍摄周期、送审上线时间,同时约定若影片无法上线播出,投资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违约方需承担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维权开支。
合同签订后,该影视公司多次拖延拍摄、送审进度,多年未能按约定上线剧集。原告持续沟通项目进度,后期影视公司经营场所人去楼空、工作人员全部失联,办公场地被物业张贴催租公告,法定代表人自认仅为挂名,无法对接项目事宜,多名投资人同步维权起诉该公司。
原告自行发送律师函催告无果,因被告企业位于上海,跨省市起诉存在立案、送达、证据整理多重障碍,遂委托杨威律师全程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杨威律师完成全套证据梳理:两份投资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收款收据、现场失联照片、催告律师函及物流签收记录、广电备案材料,精准锁定被告根本违约核心事实;针对被告失联、需公告送达的程序难点制定诉讼方案,结合《民法典》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诉讼请求:解除两份投资合同、全额返还投资本金、由被告承担律师费与差旅费。
庭审阶段,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杨威律师独立完成全部举证、法庭陈述,完整论证被告长期失联、项目无法上映,合同目的彻底无法实现,应当依约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成本。
三、案件结果
1. 法院确认两份影视投资合同于诉状送达当日依法解除;
2. 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令影视公司十日内返还全部百万级投资本金;
3. 酌情支持原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
4. 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由失联被告公司全额承担。
四、律师价值
1. 跨省异地诉讼全流程把控:跨越辽宁、上海两地处理立案、公告、庭审,解决当事人异地维权不便难题;
2. 影视投资合同专业解读:精准抓取影片无法上线即全额退款核心违约条款,锁定全额回款法律依据;
3. 失联被告案件专项处理:熟练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程序,完整固定对方失联、项目停滞全套事实证据;
4. 维权成本一并追回: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律师费、差旅费,为当事人挽回全部直接、间接损失。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1. 适用场景:电影、网剧、短视频等影视项目投资纠纷;影视公司拖延上映、失联跑路;投资后项目搁置无法回款;合同约定退费、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跨省市影视投资诉讼。
2. 服务指引:若您参与影视、文娱项目投资,遇出品方拖延、失联、项目无法上线,可咨询杨威律师,提供合同审查、证据固定、异地跨省诉讼、投资款全额追偿一站式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