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出险理赔遭拒,田利娟律师逐条抗辩保险拒赔理由,全额拿回车损施救款
案例专长
特种车辆保险理赔纠纷、保险条款抗辩、事故损失鉴定质证、取证指导、立案疑难处理
代理方向
起重机车损保险纠纷原告一审代理人,解决立案推诿难题,全程指导取证,针对保险公司全部拒赔观点逐条庭审抗辩,主张车辆维修费、施救费、鉴定费全额赔付
判决结果
法院全部采信代理意见,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车辆维修费121117元、施救费17400元、鉴定费10000元,三项合计148517元;仅驳回无充分证据的营运损失诉求。
案情内容
当事人名下特种起重吊车在工地作业时发生侧翻单方事故,事故冲击力损毁周边围墙与停放车辆,保险公司到场仅简单拍摄几张现场照片,未做完整现场勘查记录,便要求当事人自行联系大型设备施救。当事人自费调用两台重型吊车、多名工人连夜完成吊装,将事故车辆拖至停车场停放。保险公司仅赔付第三方受损财物,对于吊车自身损失长期搁置不理。
时隔半年,保险公司仅给出5万元包干定损方案,与车辆实际维修费用差距巨大,双方多次沟通均无法达成一致,一拖就是两年。当事人走投无路后委托我全权处理保险理赔诉讼。
案件第一步便遭遇立案阻碍,因案由界定问题两个法庭互相推诿,我梳理保险法律关系,明确案件立案标准,整理完整立案材料,顺利完成立案。进入审理阶段,保险公司提出多重拒赔抗辩:声称部分受损配件是施救二次损伤、工时费不应赔付、施救费票据不合规,不认可全部大额支出。
本案初始证据十分薄弱,缺少施救完整佐证、损失明细材料。我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补充全套证据:调取施救公司法人笔录、施救现场聊天记录、现金收款凭证,固定施救真实支出;同步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维修价格做司法鉴定。保险公司当庭对鉴定报告多处提出异议,我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询问,由鉴定人当庭说明配件损坏、工时产生的客观合理性,击破对方片面照片抗辩。
庭审中我逐条拆解保险合同条款,依据特种车损失险、施救费赔付相关约定指出:保险公司出险后怠于完整勘查,仅简单拍照、未跟进施救流程,不能以单方片面照片划分损伤责任;车辆倾覆后维修工时、配件更换属于必然直接损失,施救费是为减少车辆损毁产生的合理开支,均属于保险法定赔付范围。
法院完整核查全套证据、听取鉴定人专业说明,全部采纳我方代理观点,驳回保险公司全部拒赔抗辩,判决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车辆维修费、施救费、司法鉴定费。
特种吊车保险理赔案件举证难度高,保险公司常以各种理由压低赔付金额。本案在证据薄弱、立案受阻、多重理赔争议的多重困境下,我全程统筹立案、取证、鉴定、庭审全流程,精准适用保险条款对抗拒赔理由,帮助当事人拿回十余万元保险赔偿款,充分体现保险理赔类案件全流程专业处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