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交通事故索赔受阻,田利娟律师拆解鉴定争议,帮当事人全额拿回5万余元保险赔偿
案例专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三期鉴定异议质证、交强险限额拆分理赔、交通事故垫付费用抵扣核算
代理方向
原告(交通事故伤者)损害赔偿全程代理
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十日内向当事人赔付45872.7元;
肇事司机十日内向当事人支付赔偿款4938.18元;
肇事司机另行承担鉴定费1525元;
当事人合计获赔超5万余元。
案情内容
当事人于2021年6月骑电动车出行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当场面部、骨盆多处骨折,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15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与轿车司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交通费、护理用品费,还自费做司法鉴定,明确误工、护理、营养时长及后续取钢板治疗费。但肇事车辆仅投保交强险,无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对接时态度消极,多处拒赔:一是不认可当事人自行做的三期鉴定,当庭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大幅缩短误工、护理天数;二是剔除大量医疗费票据,主张多项费用重复计算不予赔付;三是提出事故还有另一名伤者,交强险赔偿限额要拆分,直接压低我方可获赔额度;四是电动车损坏的财产损失、鉴定费均不愿承担。
当事人自行协商理赔无果,损失近7万元无法追回,遂委托我全权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全案数十份证据:43张医疗票据、14张交通票据、两份前后矛盾的司法鉴定、住院病历、农村户籍证明、垫付费用凭证全部分类核对。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医疗费重复扣费问题,我逐张区分住院总票据、零散挂号购药单据,剔除重复项后向法庭举证合法有效医疗费总额,挽回一千余元医疗损失。
针对前后两份鉴定意见冲突核心争议,我不单纯否定法院委托的重新鉴定,而是分维度辩论:认可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的单方鉴定结论,仅对误工、护理天数客观陈述伤情依据,说服法官分段采信两份鉴定有利内容,没有因重新鉴定导致全部三期费用大幅缩水。
面对交强险限额拆分难点,我检索交强险新规,向法庭说明多伤者分摊限额的计算标准,固定保险公司可赔付我方的医疗费、伤残赔偿分项额度,防止保险公司借“预留他人份额”恶意压低赔付。
对于电动车损毁无购买票据的财产损失,我结合事故现场碰撞情况、车辆使用年限,向法庭申请合理酌定金额,最终法院支持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
同时我厘清两份鉴定费用分担规则:区分单方鉴定、法院委托重新鉴定的责任划分,主张肇事方XX等责任承担半数鉴定成本,避免当事人独自承担两千余元鉴定开支。
庭审中逐项反驳保险公司各项拒赔抗辩,完整核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交通杂费、财产损失全部项目,明确同等责任下双方赔付比例,同步扣减司机前期垫付医药费,清晰划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各自赔付金额。
最终法院完整采纳我方绝大部分质证意见,核算总损失六万余元,判令交强险先行赔付四万余元,剩余损失由肇事司机承担一半,当事人合计可获五万余元赔偿,成功化解保险公司多项拒赔争议,足额保障伤者人身损害赔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