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告系交通事故受害人,于上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碰撞受伤,肇事方乙及所属用人单位丙公司、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为本案被告。事故经交警认定肇事司机全责,原告无责。事故造成原告多处身体损伤,产生大额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支出,各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原告委托胡多兵律师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全部赔偿款项。
二、办案经过
1. 接受委托后,胡多兵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事故认定书、完整就医病历、缴费票据、误工证明等全部证据材料,明确各项赔偿计算标准;
2.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医疗费扣减、误工费不认可、精神损害抚慰金拒付等抗辩意见,逐一对应法律规定提交反驳证据;
3. 庭审中重点论证:原告误工损失、护理周期、伤残对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合法有据,肇事司机履职期间侵权,用人单位需共同承担赔付责任;
4. 清晰划分保险公司交强险、商业险赔付范围,不足部分由肇事方与公司连带承担。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胡多兵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肇事司机、用人单位分批次向原告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物损失等合计十余万元,各项诉求均得到法院全额支持。
四、办案心得
交通事故维权难点在于保险公司常以各类理由压低赔偿。代理时需完整留存就医、误工、事故责任全套证据,精准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区分保险赔付与侵权人责任,才能完整保障伤者全部合法损失。
五、适用场景
上下班、日常出行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肇事方、保险公司拒绝足额赔付;伤情产生误工、护理、伤残损失,多方推诿不愿赔偿的人身损害纠纷。
六、服务指引
遭遇交通事故后可第一时间联系胡多兵律师,协助固定事故证据、核算赔偿金额、全程代理调解及诉讼,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维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