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裁判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5 年
当事人:原告 A(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受害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岚青律师,北京市XX所
案件类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二、案件详情
事发当日,被告中介人员带领客户前往楼盘看房,因小区门岗通行管控问题与安保人员发生争执,原告作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上前沟通协调,双方言语冲突升级,被告持续辱骂原告,原告言语示意对方动手,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后原告当场倒地受伤。
事发后原告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调取现场监控、制作双方及目击证人询问笔录,对被告作出行政拘留七日行政处罚;被告不服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有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受伤后前往三甲医院急诊就诊,诊断为头颈部外伤、骶骨损伤,后续多次复查诊疗,累计支出医疗费数千元,同时产生就医交通费、营养开支;因伤情休养半个月无法正常上班,产生误工损失,为确定护理、误工、营养期限,原告垫付鉴定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法医鉴定意见书。
被告全程否认主动动手伤人,主张仅存在下意识身体避让行为,原告受伤系自身主动挑衅、刻意贴近导致,全部损失应当由原告自行承担,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完整调取公安行政卷宗、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文书、现场监控录像、全套门诊病历、医疗票据、工资流水、误工证明、司法鉴定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全额赔付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共计七千余元。庭审中围绕侵权因果关系、双方过错比例、各项损失计算标准展开举证辩论。
三、案件结果
1、法院认定被告存在辱骂、肢体接触侵权行为,原告受伤与被告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认定原告存在言语挑衅、主动贴近激化矛盾的过错,酌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人身损害费用三千余元;
2、司法鉴定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平均分摊,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额承担;
3、驳回原告超出责任比例的超额赔偿诉求。
四、律师价值
1、跨部门调取全套公安卷宗材料,整合视频、笔录、处罚文书形成完整侵权证据链,夯实被告存在侵权过错的核心事实依据;
2、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标准,严格按照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司法鉴定载明的误工、营养期限,依据银行工资流水计算实际误工损失,每一项主张均配套完整票据、文书支撑,全部获法院认可;
3、针对被告 “未动手、无侵权责任” 核心抗辩,结合目击证人笔录、被告自身公安询问陈述、现场视频逐一举证反驳,明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联系;
4、清晰划分双方过错比例,在法院认定同等责任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医疗费、误工、交通、营养等全部合理开支,同时推动对方承担一半鉴定费用,降低客户经济损失。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邻里、职场、公共场所发生口角、肢体冲突,人身遭受殴打、摔倒受伤;
2、公安机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侵权人拒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
3、伤情需要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不清楚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
4、双方均存在冲突过错,无法自行协商赔偿金额,需要诉讼划分责任、索要赔偿。
服务指引
如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景遭遇他人人身侵权受伤,对方拒不赔付损失,可联系林岚青律师团队。我们提供:报警证据梳理、法医鉴定全程指导、人身损害赔偿明细核算、侵权纠纷诉讼代理,依托公安卷宗、医疗、鉴定证据,依法划分双方过错,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