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开设赌场罪,郑文婧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大幅减轻的刑罚 徐州开设赌场罪辩护律师事务所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
江苏省某基层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 XX 系女性,大专文化,无固定职业,本案辩护人为郑文婧律师。2019 年上半年,XX 取得境外赌球网站代理账号密码,出于牟利将账号交由同案人员使用,由对方招揽多名人员参与网络赌球投注。全案累计投注金额 660 余万元,赔付赌资 560 余万元,XX 从中获取违法所得 20 万元。2023 年 4 月 XX 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代为退缴 10 万元违法所得,案件审理期间再次补缴剩余 10 万元,全部违法所得足额退还。XX 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建议对其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经过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郑文婧律师及时会见当事人,厘清涉案行为主次分工,讲解开设赌场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梳理全案证据,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证当事人仅提供账号,不参与招揽赌客、资金结算,属于共同犯罪从犯,同时积极协调家属分两笔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促成当事人认罪认罚。庭审过程中,律师围绕从犯身份、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完整发表辩护意见,相关辩护观点均被法庭采纳。本案有被告人供述、同案笔录、证人证言、资金交易明细等完整证据予以佐证。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 XX 为赌博网站提供代理账号协助组织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涉案赌资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量刑区间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综合考量,XX 仅起到辅助作用,系从犯;全额退还违法所得、真诚悔罪,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量刑。最终判决:一、XX 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先期羁押期限折抵刑期,罚金已缴纳;二、退缴的 20 万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