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1. 案件背景
当事人自有房屋被行政部门拆除后,依法向相关单位提出行政赔偿申请。2026年2月,街道办事处针对当事人房屋赔偿诉求出具《关于对刘某被拆除房屋的赔偿决定》;2026年3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参照街道办前述文书,作出文号、内容完全一致的《赔偿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两份赔偿决定均存在办案程序严重瑕疵、房屋损失事实认定不清、赔偿核算依据不足问题,核定赔偿标准显著偏低,严重侵害当事人房屋财产权益。当事人不服两份违法赔偿文书,委托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律师提起行政复议,主张撤销两份赔偿决定,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依法核算公平赔偿。
2. 双方争议焦点
①街道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出具的两份赔偿决定作出流程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程序瑕疵;
②两份赔偿决定认定房屋财产损失的事实是否清晰、配套证据是否充分,能否作为赔偿核算合法依据;
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依据存在程序问题的下级街道办文书作出赔偿决定,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成立基础;
④行政复议程序能否有效监督、纠正重复出具的违法赔偿文书,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赔偿。
3. 被申请人答辩抗辩意见
街道办事处辩称,案涉赔偿决定系履行拆迁赔偿法定职责作出,已走完基础办案流程,赔偿金额符合当地统一拆迁补偿政策,文书合法有效不应撤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辩称,自身赔偿决定完全参照街道办先行出具的生效文书制作,办案流程合规、事实依据充分,不存在违法情形,请求维持案涉赔偿决定。
4. 委托代理核心事由
街道办出具的首份赔偿决定本身存在重大程序瑕疵,事实核查、证据收集不完善,赔偿标准明显不合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独立核查房屋损失事实,直接照搬存在违法问题的下级文书重复出具赔偿决定,两份文书均缺乏合法基础,整体损害当事人财产权益。当事人委托团队律师提起行政复议,要求两份赔偿决定全部撤销,督促两家行政机关分别独立重新处理赔偿申请。
二、案件结果
1. 2026年5月,街道办事处自行撤销2026年2月作出的房屋赔偿决定,撤销理由为文书作出流程存在程序瑕疵,承诺后续重新依法出具赔偿处理文书;
2. 街道办源头赔偿决定撤销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同月同步撤销2026年3月依据该瑕疵文书制作的赔偿决定,明确将独立核查案件事实,对当事人赔偿申请重新完整处理;
3. 权利告知:当事人、街道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对撤销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锁定文书程序违法核心漏洞,优先从合法性层面突破案件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接受委托后,并未先纠结赔偿金额高低,而是将办案流程瑕疵作为首要抗辩突破口,梳理两份赔偿决定全流程材料,锁定街道办首份文书程序缺失、事实核查不到位的致命缺陷,论证该文书自始不具备合法效力,从根源否定后续规划局文书的制作基础,快速搭建完整复议抗辩逻辑。
2. 援引国家赔偿、行政复议相关法律,层层论证两份文书均应当撤销
团队律师结合《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条文开展法律论证:程序存在瑕疵的行政文书依法应予撤销;上级/平行行政机关不能不加核查,直接依据有违法缺陷的下级文书作出同类行政行为,该复制出具的文书同样丧失合法依据,完整向复议机关阐明两份赔偿决定均符合撤销法定情形。
3. 制定分步纠错办案策略,实现源头文书撤销、连锁撤销第二份决定
团队规划分步维权思路:先集中力量论证街道办首份赔偿决定违法,推动该源头文书先行撤销;该文书失效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赔偿决定直接失去制作依据,顺势促成第二份文书同步撤销,形成连锁纠错效果,一次性解决两份违法赔偿文书问题,大幅提升维权效率。
4. 形成严谨书面复议材料,以完整文书支撑全部抗辩观点
团队全程摒弃单纯口头沟通,系统整理全套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专业代理意见,清晰列明两份赔偿决定的程序缺陷、事实漏洞、法律依据缺陷,逻辑严密、证据完整,以规范书面材料说服复议机关,倒逼两家行政机关主动自行撤销违法文书。
5. 严格把控复议法定期限,全程规避程序性维权风险
团队第一时间核对当事人签收两份赔偿决定的时间,精准计算60日行政复议法定申请期限,全程把控材料提交、立案、答辩、沟通各时间节点,杜绝超期丧失救济权利的风险,保证全部维权行为程序合法有效。
6. 文书双撤销后提供完整后续赔偿维权方案
两份赔偿决定全部撤销后,团队向当事人梳理后续完整维权路径,详细讲解街道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核查房屋损失、评估定价、出具赔偿文书的全部流程;预判行政机关重新核算时可能压低赔偿的情形,提前整理房屋价值、屋内财产损失全套举证方案,若重新出具的赔偿结果依旧不公,同步规划二次复议、行政诉讼应对策略,长效保障当事人拿到足额公平赔偿。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形,可第一时间联系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律师
1. 房屋被拆除后,街道、乡镇出具行政赔偿决定,办案流程存在明显程序瑕疵、补偿标准偏低;
2. 多家行政机关先后出具内容、文号一致的重复赔偿文书,后出具文书直接照搬前一份有问题的决定;
3. 行政机关未独立核查房屋、屋内财产损失,直接依据其他单位瑕疵文书作出赔偿决定;
4. 收到多份内容相同、均不合理的赔偿决定书,想要一次性全部撤销;
5. 错过协商阶段,需要通过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倒逼其自行撤销违法赔偿文书、重新核算补偿。
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长期深耕房屋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类案件,精通《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熟悉征地赔偿文书法定制作流程。团队擅长精准识别赔偿决定程序瑕疵、事实认定漏洞,针对多机关重复出具违法赔偿文书案件,设计分层纠错维权方案,通过行政复议推动行政机关自行撤销全部违法文书,一站式代理房屋强拆赔偿复议维权案件,省去冗长诉讼流程,高效帮助当事人争取重新公平核算赔偿的机会,全方位维护被拆迁人房屋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