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近300万财产分割,对方不服一审上诉,李穗鸿律师二审完整抗辩,终审全部维持原判
案例专长
离婚大额房产分割、离婚二审应诉、不动产共有产权抗辩、房产价值自认效力抗辩、婚内资金溯源举证
代理方向
离婚二审被上诉人全权代理人,针对对方上诉降低深圳房产补偿、否定共有份额的诉求逐条举证抗辩,提交完整资金流水、房产登记、家庭开支全套证据,当庭驳斥对方全部上诉理由。
判决结果
中院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完整维持一审判决;深圳(市价188万)房产、惠州(市价50万)房产分割方案不变,两套房产抵扣后我方仅需支付389166.37元,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案情内容
本案是离婚财产分割二审案件,一审阶段涉案两套房产市场评估总价合计238万元:深圳房产现值188万、惠州房产现值50万。一审法院认定两套房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深圳房产归女方,惠州房产判归我方当事人,双方互相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抵扣后我方仅需向对方支付38万余元分割款。女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两大核心诉求:一是主张深圳房产全部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要求大幅减少甚至免除我方房产补偿款;二是主张案涉房产市场价格下跌,不应按照双方一审共同确认的188万价值计算分割金额。
当事人担心二审改判、自身权益受损,委托我全程代理二审应诉工作。对方二审提交大量新证据,包含多年收入流水、家庭消费记录、房产低价截图、早年沟通记录等,试图推翻一审对房产权属、房产价值的全部认定,案件二审对抗强度极大。
接手二审代理后,我梳理一审全部卷宗材料,补充调取哈尔滨房屋出售合同、百万转账流水、多年抚养继子女转账凭证、多家中介平台房产市价截图等全新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闭环。庭审中分两大核心点进行专业抗辩:第一,针对房产权属争议,我向合议庭说明,即便女方有婚前资金投入,两套房产均是婚后购置,不动产登记明确双方各占50%份额,登记属于夫妻财产处分合意,不能仅凭资金来源否定物权公示效力,该观点被中院完整采纳。第二,针对房产价值争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庭审自认具备约束力,双方一审已共同确认房产价值188万元,房价正常市场波动不能推翻此前确认金额,对方单方低价截图不足以推翻自认事实,法院驳回该项上诉理由。
同时,我完整提交我方多年承担家庭大额开支、承担继子女百万留学费用的相关转账凭证,证明婚姻存续期间我方对家庭贡献巨大,综合全案财产整体分割逻辑,说明一审两套房产分配方案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对方在二审提出的过错、隐匿财产相关主张,因未在一审提起上诉,不在二审审理范围内,法庭不予处理。
合议庭全面核查双方一二审全部证据,认可我方全部代理意见,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女方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完整财产分割方案,二审八千余元诉讼费用全部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大额离婚房产纠纷中,当事人拿到不利一审结果后常会上诉推翻财产分割。本案我一二审连贯取证,精准运用物权规则与证据自认制度,完整守住当事人惠州房产产权、原有补偿金额,历经两级法院审理均胜诉,充分体现大额离婚财产一二审全程代理、复杂证据梳理、庭审专业抗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