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杨萌律师代理XX卖家,成功驳回买家86万余元“投资亏损”索赔案
案件详情:
原告杨X自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通过微信从一家已注销的珠宝店(经营者为邵X,杨萌律师代理)处购买了15块翡翠XX,总价款高达86万余元。杨X声称,购买时商家承诺会帮忙在公盘上出售这些XX,确保其升值。后因XX未能售出,杨X认为商家未能履行“代卖”承诺,导致其投资亏损,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法律服务费。
代理方向:
杨萌律师在本案中代理被告邵X。代理策略的核心是明确区分“买卖”与“代卖”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并强调商业投资行为的风险自担原则。
界定合同性质:明确指出双方之间成立的是翡翠XX买卖合同,而非附有“代卖”义务的混合合同。杨X支付货款、商家交付XX,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否定代卖承诺:通过审查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杨萌律师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邵X或其店员曾明确承诺“保证”帮助杨X出售XX并实现升值。所谓的“帮忙出售”最多只是一种善意的协助意愿,而非合同义务。
定性商业投资行为:强调杨X一次性购买大量高价XX的行为,是典型的商业投资行为,而非普通的生活消费。既然是投资,就应该自行承担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不能因为投资失败、变现困难就将亏损转嫁给卖家。
援引“赌石”规则:重申翡翠XX交易的风险自负原则,指出XX价值的不确定性是行业共识,买家应凭自身经验和判断决策,事后反悔于法无据。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杨萌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承诺过“代卖”并保证升值。原告购买XX的行为属于商业投资,应自行承担市场风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杨X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重点阐述):
杨萌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体现在:
拨开迷雾,直击本质:本案案情看似复杂,涉及大额投资和“代卖”承诺。杨萌律师敏锐地抓住了问题的核心——这是一个纯粹的买卖合同纠纷,而非委托合同纠纷。他成功地将“代卖”这一模糊概念与买卖合同剥离,使案件回归到“钱货两清,风险自担”的本质。
有效运用举证责任规则:面对原告提出的“代卖承诺”主张,杨萌律师巧妙运用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于原告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该承诺的存在,其诉讼请求自然失去了事实基础。
保护商家免受“投资失败”追偿:本案的胜诉,对于保护XX卖家意义重大。它确立了这样一个规则:除非有明确的书面或可证明的口头约定,否则卖家不对买家购买XX后的商业变现结果承担责任。这有效防止了买家将投资风险转嫁给卖家的行为。
维护交易稳定与诚信:判决维护了“买者自负”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鼓励交易双方在决策前审慎评估风险,而不是事后依赖司法救济来弥补商业判断失误,维护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市场的诚信体系。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本案例适用于买家在大宗购买翡翠XX或其他高风险投资品后,因市场行情下跌或变现困难,以“卖家承诺代卖/回购/升值”等理由要求退款或赔偿的纠纷。
服务指引:对于从事大宗XX交易的商家,建议:
严守合同边界:在与买家沟通时,严格区分“买卖”与“代卖/代购/投资建议”等概念。避免使用“保证升值”、“包赚钱”、“卖不掉包退”等带有承诺性质的词语。
书面化关键约定:如果确实存在代卖、代加工等附加服务,务必通过正式的书面合同或在可留痕的聊天工具中,明确约定服务的具体内容、期限、费用、责任划分等,避免口头承诺引发纠纷。
引导理性投资:在交易过程中,适当提醒买家翡翠XX的投资风险,建议其量力而行,避免冲动消费。这既是商业道德的要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后纠纷。
保留完整沟通记录:妥善保存所有与买家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特别是涉及交易条件、风险提示、售后服务等内容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