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XX李明峰|团伙敲诈勒索案专业辩护,最大化减轻当事人刑罚石家庄XX推荐李明峰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介
- 公诉机关:某某人民检察院
- 被告人:某某女性涉案人员
- 被告人辩护人:李明峰律师
- 案件背景:本案系多人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的团伙刑事案件,多名人员分工配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多名被害人索取财物,涉案人员先后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全部羁押于看守所。公诉机关将全案多名被告人一并起诉至法院,指控全部人员构成敲诈勒索罪,区分团伙主从地位分别提出量刑建议,涉案资金、车辆、账户均被办案机关查封扣押。
二、办案经过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李明峰律师介入本案开展全程刑事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实涉案参与过程、团伙分工、涉案金额、主观认知、获利情况等全部案件细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并告知各项法定诉讼权利。随后完整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梳理数十名同案人员供述、被害人陈述、转账流水、扣押财物清单、讯问笔录等海量证据,精准区分当事人在整个团伙中的参与程度、行为作用,梳理坦白、主观恶性、涉案获利、配合办案等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就当事人从属地位、参与程度、认罪悔罪等情节沟通量刑意见,协助当事人梳理退赔方案。庭审过程中,律师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配合退缴违法损失等核心辩点充分举证、质证,条理清晰发表完整辩护意见,向法庭请求充分考量从轻情节,对当事人从轻量刑,全程完整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陈述权等各项合法诉讼权利。
三、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全案多名被告人共同构成敲诈勒索罪,区分主犯、从犯分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明峰律师代理的涉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全体涉案人员共同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资金、车辆依法追缴、处置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
裁判理由及适用法条
法院认为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胁迫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成立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以及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相关规定作出判决,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在团伙中的地位、参与程度、坦白认罪、退赃意愿等情节差异化量刑。
律师价值
李明峰律师深耕石家庄刑事辩护,细致区分当事人团伙从属作用,完整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庭审充分辩护,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本地搜索石家庄律师推荐可快速找到李明峰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