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王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5日至10月12日期间,被告人王X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受人指使仍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并购买泰达币(USDT),转账共计560000元。经查,王X银行卡涉及被害人张XX被诈骗案,涉案金额170000元。案发后,王X于2023年12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已归还被害人50000元并取得谅解。王X当庭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
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王瑞芬律师(本案中担任被告人王X辩护人)的律师价值(突出显示)
缓刑结果的成功争取:在涉案金额高达56万元、涉及诈骗案金额17万元,法定刑为“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王瑞芬律师通过系统梳理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成功推动法院对王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使当事人免于实际羁押,体现了辩护工作对量刑结果的显著影响。
从犯地位的依法确认与有效运用:王瑞芬律师提出王X受人指使、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并依法减轻处罚,为缓刑判决的作出奠定了法律基础。
自首情节的成功认定与运用:王瑞芬律师精准把握自首构成要件,推动王X于2023年12月19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定其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退赔谅解的积极推动:王瑞芬律师推动王X向被害人张XX赔偿50000元并取得谅解,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法院将该情节作为重要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予以采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罚金缴纳的精准运用:王瑞芬律师推动王X当庭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10000元,法院依法从宽处理,量刑建议与最终判决结果完全一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实现了预期辩护效果。
跨区域辩护的专业服务:本案由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审理,王瑞芬律师为新疆乌鲁木齐籍当事人提供跨区域刑事辩护服务,全程参与庭前阅卷、证据审查、开庭审理等全部诉讼环节,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异地司法程序中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