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详情
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女。因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
判决双方离婚;
小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大女儿由被告抚养;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共同存款及婚后共同修建的私宅一栋);
双方无共同债务;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分配、抚养费支付方式及金额、房产及存款的分割等问题存在分歧。原告主张小女儿由其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身份关系:准予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离婚。
二、子女抚养:小女儿由原告李XX抚养;被告何XX于2024年11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小女儿抚养费54,000元给原告。大女儿由被告何XX抚养。
三、财产分割:双方银行存款420,000元归被告何XX所有;双方婚后共同修建的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住宅一栋,赠与给两个女儿何某某和何某某,被告何XX享有居住权。
四、债权债务: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债务。
案件总结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争议焦点涉及感情破裂认定、子女抚养权分配、抚养费支付方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括存款及房产) 等多个层面。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就各项争议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子女抚养方面,双方各抚养一名女儿,原告抚养小女儿,被告抚养大女儿,被告一次性支付小女儿抚养费54,000元。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银行存款420,000元归被告所有,婚后共同修建的私宅一栋则赠与给两个女儿,被告享有居住权。该房产处理方式既避免了实物分割的争议,又兼顾了子女的长期利益和被告的居住需求,体现了家事纠纷处理中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智慧。
廖秋英律师在本案中的律师核心价值
廖秋英律师作为原告李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家事纠纷领域专业律师的核心价值:
一、子女抚养权益的实质性保障。 廖秋英律师在调解中为原告争取到小女儿的抚养权,并确保抚养费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落实到位,金额为54,000元。一次性支付的方案有效避免了未来按月支付可能产生的拖欠、执行困难等风险,为原告及未成年子女的长期生活提供了稳固的经济保障,体现了律师在调解方案设计上的前瞻性和务实性。
二、房产分割方案的创新性设计。 在夫妻共同修建的私宅分割问题上,廖秋英律师并未固守传统的"归一方所有、折价补偿另一方"模式,而是促成了将房产赠与给两个女儿、被告享有居住权的调解方案。这一安排既避免了房屋实物分割的难题,又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和被告的实际居住需求,实现了家庭成员多方利益的平衡。廖秋英律师在此过程中展现了家事律师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寻求创造性解决方案的专业能力。
三、大额存款的合理分配与平衡。 面对银行存款420,000元归被告所有的安排,廖秋英律师在整体财产分割方案中确保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得到满足——以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和房产赠与子女的方式间接实现了原告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应有权益,体现了律师在整体调解方案中的统筹平衡能力。
四、以调解方式实现高效、和谐解纷。 廖秋英律师准确把握了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的司法导向,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协助原告在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项争议上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案件受理费仅150元,诉讼成本极低,以高效、经济、和谐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了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双重纠纷,避免了诉讼对抗对家庭成员关系的进一步撕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