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是一起朋友间合伙经营车辆销售引发的合同纠纷。原告A(女)与被告B(男)、被告C(女)系朋友关系,其中B与C为恋人关系。某年某月,三方口头约定合伙从事车辆接车销售业务,通过案外人融资借款,合伙期间的借款利息、销售盈亏按原告承担30%、二被告承担70%的比例分配或承担。
20xx年X月X日,二被告提出终止合作,原告与被告B签订了《解除合作协议》,对剩余未售车辆的亏损分担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然而全部车辆销售完毕后,二被告明确拒绝承担任何亏损。原告A遂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B辩称不欠原告款项,反称原告应返还其部分款项;被告C则辩称其仅为原告公司的销售人员,否认合伙关系,主张自身不是适格被告。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原告委托后,律师围绕两大争议焦点展开精准代理:
锁定合伙关系。 针对被告C否认合伙身份的主张,律师依据原告与二被告共同签署的《某协议》——该协议明确载明案涉车辆原为三人共同接车、赔赚共同承担,且明确标注各自占比——有力证明了C的合伙人身份;同时结合资金往来、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使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与被告B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精细核算剩余车辆亏损。 本案涉及剩余车辆的收车价、借款、利息、手续费、仓储费、出售价等数十项财务数据,账目错综复杂。律师逐笔梳理每一台车的收支凭证,对被告提出的“日息万分之四过高”“原告恶意低价卖车”等抗辩,逐一依据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关键证据反击。 被告主张XXX车辆已卖出并向原告还款80余万元。律师通过调取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转账凭证,证明上述款项大部分已依被告B指示汇给案外人,不能视为对原告的还款,该代理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统筹处理关联借款。 《解除合作协议》中载明的27万元借款,双方均确认系此前合作亏损,律师准确利用这一共识,将该款项在本案中一并处理,避免了当事人另案诉讼的诉累。
三、判决结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B签订的《解除合作协议》《某协议》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被告C未在《解除合作协议》上签字,且证据不足,故C不承担责任。
经逐车核算:剩余车辆共计亏损53万余元,被告B应承担70%即37万余元;另XXX车辆原告代被告偿还借款本息10余万元。扣除被告B已付款项及核减款项后,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A 24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B负担。
四、律师价值
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价值主要体现在:
化繁为简的财务梳理能力。 面对剩余车辆、数十笔资金往来、多方账户转账的繁杂账目,律师通过系统梳理每一笔收支、每一张凭证,将混乱的财务数据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事实,使法院能够准确认定各车亏损数额。
敏锐的证据挖掘与运用能力。 面对被告关于已还款80余万元的关键抗辩,律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的交叉印证,有力证明了款项实际流向,扭转了可能对原告不利的局面。
统筹全局的诉讼策略。 将27万元借款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体现了律师对案件整体走向的精准把控。
最终,在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原告A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人民法院的充分保护,合伙亏损分担诉求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