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因婚内情感矛盾激化引发的重大故意杀人案,当事人与配偶发生激烈争吵后持菜刀砍击对方,致对方当场死亡,作案后当事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留守现场等待民警抓捕。该案性质恶劣,涉嫌故意杀人重罪,基准量刑极重,存在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极高风险。禹佳律师在案件侦查初期便接受委托,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程主导侦查阶段辩护工作,成功推动司法精神病鉴定、锁定多项法定减轻核心情节,为后续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大幅从轻量刑奠定决定性基础。
接受委托之初,案件刚立案侦查,侦查机关已固定作案刀具、尸体检验、现场 DNA 等完整定罪证据,当事人持刀致人死亡的客观事实清晰,定罪基础稳固,辩护核心突破口仅能从主观责任能力、自首、被害人过错、认罪认罚四大方向挖掘。禹佳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套辩护工作:
第一,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完整还原案发背景与精神状态。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细致核实双方婚姻矛盾、争吵起因、案发时情绪失控状态,敏锐捕捉当事人案发前长期情绪压抑、受情感刺激后突发应激反应的关键细节,当即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对当事人开展司法精神病鉴定,为降低刑事责任能力争取关键程序。
第二,全程跟进精神病鉴定全流程,搭建减轻罪责核心依据。禹佳律师整理当事人婚姻矛盾、案发前后情绪异常、刺激源等全套佐证材料提交鉴定机构,全程沟通鉴定要点,最终司法鉴定出具权威意见,认定当事人患有应激相关障碍,实施涉案行为时仅具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该鉴定结论是本案最核心法定从轻情节,直接大幅降低案件量刑层级,彻底排除死刑适用可能性。
第三,固定自首法定从轻情节,完整梳理到案证据。禹佳律师调取报警记录、民警到案经过等书证,核实当事人主动报警、原地等候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作案经过的完整事实,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当事人构成自动投案、坦白自首,要求办案机关在起诉意见书完整认定该从轻情节。
第四,梳理被害人存在婚姻过错的案件背景。结合证人证言、当事人供述,整理双方婚内情感纠纷的完整事实材料,书面提交公安、检察机关,说明本案系民间婚姻矛盾激化引发,区别于预谋报复、随机杀人,请求办案机关在案件处理时考量被害人过错对当事人情绪的诱发作用。
第五,引导当事人全程认罪认罚,夯实从宽基础。会见中开展法律教育,向当事人释X认罪认罚制度价值,稳定供述态度,促使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自愿认罪,办案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确认当事人认罪认罚情节,形成完整从宽量刑链条。
在禹佳律师全程专业介入下,公安机关完整采纳全部从轻情节并写入起诉意见书,案件关键的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顺利落地,直接改变案件量刑走向。原本极易判处重刑的故意杀人案件,通过侦查阶段提前介入、精准挖掘精神责任能力核心辩点,从根源压缩量刑上限,充分展现禹佳律师擅长重大命案早期辩护,精通精神病鉴定、自首、婚姻类重罪从轻辩护的专业能力,能够在侦查阶段就锁定决定性从轻证据,为当事人争取重大从轻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