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完整公司化运营的小额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大案,团伙通过无资质发放高额砍头息贷款,针对逾期借款人实施上门喷漆堵锁、上门拘禁、威胁恐吓、强占房屋等暴力软暴力催收手段,全案合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三类重罪,涉案被害人众多、违法事实十余起,公诉机关将多名参与人员认定为恶势力集团骨干、主犯,数罪并罚基础刑期极高。禹佳律师接受委托,全程担任涉案财务负责人一审辩护人,在多名被告人、多方辩护人同台审理的复杂庭审中,精准梳理当事人在集团分工、参与程度,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采纳核心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为从犯,仅判处短期有期徒刑,辩护效果显著。
接受委托后,禹佳律师第一时间完成全部卷宗海量阅卷工作,逐一核对银行流水、财务报表、微信聊天记录、被害人笔录、现场勘验、辨认材料、多被告人供述等上千页证据,清晰拆分当事人工作职责与集团核心策划人员的本质区别,锁定四大核心辩护突破口:
第一,精准区分当事人在恶势力集团中的层级地位,提出关键从犯辩护意见。禹佳律师细致区分首要分子、组织策划人员与当事人职责:当事人仅负责放款记账、收支核算等财务事务,未参与公司放贷规则制定、催收方案策划,未组织、带队实施任何喷漆、堵门、拘禁等暴力催收行为,无纠集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不属于集团骨干主犯。该核心辩护观点被法庭完整采信,从根源大幅下调量刑基准。
第二,逐项剥离当事人涉案事实范围,缩减罪责认定。禹佳律师逐一核对每一笔暴力催收案件的参与人员名单,举证证明当事人仅全程负责资金结算,未到场参与任何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现场作案,未实施威胁、殴打、毁损财物等行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远低于负责外勤催收的同案人员,请求法庭区别量刑。
第三,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论证体系。禹佳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稳定供述心态,引导当事人自侦查阶段至庭审全程如实供述集团全部运营、放贷、催收事实,构成坦白;核实当事人无任何犯罪前科,系初犯,参与犯罪仅出于务工谋生,无主动谋取高额非法暴利的主观意图;同时结合当事人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取财务流水、完整提供涉案账目等悔罪表现,一并提交法庭作为从轻依据。
第四,庭审分层开展质证与量刑辩论。本案被告人多达九人,案情错综复杂、控方从重指控内容较多。禹佳律师不否认案件基础事实、不做无效无罪抗辩,聚焦地位区分、参与程度、坦白悔罪三大核心逻辑清晰说理,客观对比主犯、骨干与当事人行为差异,请求法院对当事人单独从轻裁量。
最终合议庭充分采纳禹佳律师全部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在寻衅滋事罪中系从犯,仅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相比同案主犯、外勤催收人员刑期大幅降低。本案充分体现禹佳律师办理涉恶多罪名集团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能够从繁杂卷宗中精准区分人员分工、厘清罪责大小,最大化剥离从重情节,为当事人争取短刑期,专业精细化辩护能力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