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承接殡仪馆建设项目招标事宜,商议联合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案涉项目对外发布招标公告,涉案人员联络11家单位报名投标,最终确定5家单位参与围标,当事人刘X参与前述投标联络、资料对接相关事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刘X涉嫌串通投标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所律师于审查起诉阶段介入。
辩护思路:
1、刘X仅从事辅助事务,未参与报价协商,无串通共同故意;
2、在案证据无法证实刘X实施核心串标谋利行为。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全面采纳律师关于当事人无串通主观故意、未实施核心串标行为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