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专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残赔偿抗辩、多车多保险公司理赔抗辩、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
本案被告T某事故主要责任方全程诉讼代理
判决结果
1. 法院驳回我方当事人主张伤者自行承担二次治疗损失的抗辩,但核定全部合理损失由两家保险公司优先赔付;
2. 经核算我方当事人垫付费用已超自身应承担赔偿份额,无需再向伤者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3. 最终由新XX公司赔付64472.21元、平安XX公司赔付87596.85元给伤者;
4. 案件诉讼费由两家保险公司分担,我方当事人无需额外承担诉讼赔偿成本。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精准锁定伤者二次治疗系自身提前负重引发的核心抗辩点,申请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厘清伤情与伤残鉴定逻辑。全程梳理全部垫付票据、逐项核对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明细,精准核算垫付金额抵扣方案,最终实现当事人无需额外赔钱,垫付超额部分全额抵扣保险赔款,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多车相撞致人十级伤残的复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两名肇事司机、两台车辆、两家保险公司,各方对二次治疗费用承担、伤残关联性、垫付抵扣规则争议极大。我方当事人驾驶二轮摩托与对向未规范使用远光灯的轿车会车时,不慎碰撞步行伤者,交警认定我方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轿车司机次要责任,伤者无责。
事故发生后伤者首次住院治疗34天,出院后未遵从医嘱提前下地负重,时隔两个月再次入院二次手术治疗,产生额外一万余元医疗费、护理费。伤者起诉主张包含两次住院、十级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1万余元赔偿,要求我方当事人、轿车司机及两家保险公司共同全额赔付。
接受我方当事人委托后,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发现伤者二次治疗完全是自身不遵医嘱、过早负重导致伤情加重,该部分扩大损失不应由我方当事人全额承担,随即确定核心抗辩思路。庭审前,我方完整整理当事人垫付的全部单据,包含共同垫付的首次住院医疗费、单独垫付护理费、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形成完整垫付凭证链。
针对对方提交的十级伤残鉴定报告,我方不认可伤者负重行为不影响损失认定的说法,主动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出庭,当庭向两名鉴定人发问,核实骨折伤情、后期负重行为与伤残结果、二次治疗之间的关联关系,完整固定专业质证意见,充分向法庭展示伤者自身过错加重伤情的客观事实。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两家保险公司均主张全部损失由两名肇事方承担,拒绝扣减伤者自身过错产生的扩损费用。我方代理律师逐条逐项核对原告各项索赔金额,针对医疗费重复计费、超标准护理费、无依据误工费、虚高交通费等项目逐一提出异议,结合票据、出院医嘱、鉴定意见逐项反驳不合理诉求。
法院审理后虽认定伤者受伤后自行负重不属于法定减轻侵权责任事由,未支持我方伤者自担扩损的抗辩,但采纳了我方全部损失明细核对意见,大幅核减原告不合理索赔金额,最终核定总损失仅175854.16元。同时法院采纳我方完整垫付抵扣方案,精准计算我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70%责任份额,核算得出当事人垫付总额已远超自身需承担赔偿款,判决我方当事人无需再向伤者支付任何费用,超额垫付金额直接在保险公司赔付款项中抵扣。
本案同时厘清双交强险分摊规则、主次责商业险赔付比例、车主无过错不担责等多项法律要点,既帮当事人理清繁杂理赔账目,避免额外大额赔付,也清晰划分两家保险公司赔付责任,一次性解决多方理赔纠纷,免去当事人后续另行保险追偿的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