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告系被告父亲,因购车限购将车辆登记至被告名下,车辆由原告长期使用。后父女二人因财产纠纷涉诉,前案调解及诉讼中双方约定车辆交还被告所有。原告后续另行起诉,主张其及第三人为车辆支出全部购车、保险、手续等款项,要求被告全额返还购车款并支付利息。王雨恩律师接受被告委托代理本案,抗辩原告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二、办案经过
1. 梳理全案脉络,调取前案一审、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人民调解协议,锁定核心事实:双方已合意车辆归被告所有,并非无偿赠与,但处分标的为车辆本身,而非原告主张的各类购车支出款项。
2. 整理车辆使用、按揭支付、车辆折旧相关证据,论证原告长期占用车辆使用多年,不能单独拆分各项支出要求返还。
3. 庭审中明确:原告主张返还零散购车开支逻辑矛盾,车辆权属交割对应的对价已在前案生效判决中处理,本案属于重复主张,无独立请求基础。
4. 针对原告提及社保款项互换的主张,提交证据证明该内容与本案车辆款项纠纷无关联,不予认可。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王雨恩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无需返还任何购车款项。
四、办案心得
家庭成员借名购车极易产生财产纠纷,多数当事人混淆 “车辆权属” 与 “购车出资” 两个法律概念。本案关键在于区分标的物是车辆整体,而非零散支出;过往生效裁判、调解协议是核心抗辩证据,厘清多起关联案件的处理边界,即可否定重复要钱的诉求。
五、适用场景
亲属间借名买车、代持车辆引发出资返还纠纷;前后多起关联诉讼、存在调解协议、生效判决的复合型家庭财产合同案件。
六、服务指引
1. 借名购车提前书面约定出资、归属、使用费、补偿方案;
2. 家庭财产纠纷留存转账、调解笔录、判决书完整材料;
3. 涉多轮诉讼及时委托律师梳理案件边界,避免重复起诉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