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4 年
委托方:被告人 A(资金过账介绍人)
代理律师:王国辉律师,江西抱柱信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当事人受朋友邀约,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涉案诈骗资金转账取现,从中收取少量介绍佣金,涉案流水数千余元,被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指控其协助转移犯罪资金,建议判处实刑并高额罚金。
当事人归案初期未能完整供述全部细节,取保候审后主动交代完整资金流转、人员介绍过程,主动全额退还全部违法所得。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三大从轻辩护要点:1. 当事人仅起介绍搭桥作用,未持有、操作涉案银行卡,不主导资金取现,在犯罪链条中属于次要从犯;2. 后期完整坦白全部涉案事实,配合公安核查上下游人员;3. 主动退缴全部获利,主观恶性较小,无长期多次帮人走账情形。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充分沟通,请求下调刑期与罚金数额。
三、案件结果
1. 法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系共同犯罪从犯、坦白、主动退赃;
2. 判处短期有期徒刑,罚金大幅低于公诉机关初始建议标准;
3. 违法所得全额没收上缴,无额外财产处罚;
4. 相较同案卡主、取现人员,刑期显著更短,最大限度降低处罚力度。
四、律师价值
1. 清晰区分 “上游组织者、取现人员、介绍人” 层级,论证介绍人作用轻微,奠定从犯辩护基础;
2. 抓住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坦白关键情节,充分阐释悔罪表现,争取从轻空间;
3. 主动协调家属退缴违法所得,以实际悔罪行为向法庭争取宽缓量刑;
4. 针对罚金标准专项辩护,结合获利金额、涉案流水规模,说服法庭降低罚金数额。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仅介绍他人出借银行卡,不操作资金转账取现;涉案流水不大、获利较少;主动退赃、后期如实供述;想要争取短刑期、降低罚金。
出租、出借、介绍银行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可咨询王国辉律师,提供会见、退赃协商、庭审量刑辩护刑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