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财产分割调解案,高志博律师成功为境外当事人追回婚内共同存款
审理法院信息:黑龙江哈尔滨XX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甲先生,1970 年出生,原户籍地为哈尔滨城镇,现长期定居日本,无固定职业;委托诉讼代理人为高志博律师。
被告乙女士,1982 年出生,无固定职业,长期在邻市县城居住,委托其他律所律师参与诉讼。
原、被告二人于 2016 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长期异地分居,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时长超过两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性。原告身处境外,往返国内诉讼成本极高,遂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提出三项诉求:一是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二是要求平分婚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包含被告名下房产与 20 万元存款;三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立案后,被告认可部分婚姻事实,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存在巨大分歧,双方对存款归属、房产分配争议激烈,前期线上沟通、诉前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经过
高志博律师接受远在日本的原告全权委托后,直面涉外案件办理难点,分层推进案件处理:
涉外材料合规梳理:针对当事人身在境外无法亲自到庭的特殊情况,指导当事人完成境外授权文书、身份材料的公证认证流程,补齐涉外诉讼全套合规材料,保障原告全程无需回国即可参与全部诉讼程序;同步整理结婚证、分居佐证、夫妻财产线索,固定感情破裂与婚内财产完整证据链。
预判双重争议风险:一方面预判被告会以异地生活、日常开销为由抗辩存款分割,另一方面提前考量涉外案件周期长、跨境沟通不便、后续财产执行难度大等隐患,检索本地涉外家事裁判规则,制定诉讼、调解两套处置方案。
线上线下协同调解:庭审中完整陈述夫妻感情破裂事实,清晰举证婚内共同财产范围,向法官说明境外当事人的诉讼诉求与现实困境。依托线上沟通渠道,配合承办法官多次联动对方及代理律师协商,从法理、跨境诉讼成本、后续执行难度多角度释明利弊,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缩小财产分割分歧。
敲定低成本调解方案:经过多轮线上、线下协商拉锯,推动双方放下分歧,达成兼顾境外当事人权益的调解方案,无需当事人回国即可完成全部签字确认流程。
案件结果
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达成具备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原告与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婚内共同财产中,被告名下微信存款四万六千余元全部归原告所有;
除案涉存款外,其余夫妻财产双方无任何争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自愿承担。
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法院确认后即时生效,法院认定协议系双方真实自愿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
律师价值
攻克涉外诉讼核心门槛,免除当事人跨国往返成本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原告定居日本,属于典型涉外离婚案件,普通当事人极易卡在境外授权、文书公证、无法到庭等流程上。高志博律师熟悉涉外婚姻诉讼全套公证认证、线上开庭、远程授权流程,全程远程指导当事人办理境外法律文书,整套流程规范化处理,当事人全程无需回国,省去跨国机票、隔离、误工等高额开支,大幅降低涉外诉讼的时间与经济门槛,这是普通本地律师难以兼顾的专业优势。
兼顾涉外案件特殊性,提前规避跨境执行隐患
涉外离婚不仅立案、庭审流程繁琐,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更是一大难题。律师没有单纯追求一纸判决,而是精准把握基层法院家事调解导向,优先推动调解结案。相较于判决,调解书权利义务清晰,后续财产给付流程更简单,避免原告身处境外,后续还要单独回国申请强制执行,从源头降低跨境财产维权的执行难度,一次性落地财产权益。
统筹婚姻解除与财产分割双重诉求,一站式化解涉外家事矛盾
原告同时存在离婚、分割婚内存款、房产多项诉求,且身处境外沟通存在时差、语言、地域阻碍。律师同步推进感情破裂举证、婚内财产线索固定两大工作,同步处理婚姻关系解除与财产确权,避免当事人分两次起诉、二次跨境处理纠纷,一次性解决全部婚姻家事争议,大幅压缩涉外案件整体办理周期。
情理法理结合,化解异地双方尖锐对立
原被告长期两地分居,加之原告身在海外,信息不对称加剧双方财产矛盾。律师在沟通中既严格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明确告知被告婚内存款属于共同财产、隐匿转移财产将承担不利后果,也兼顾双方现实生活情况给出协商空间,缓和双方对抗情绪,最终达成无遗留争议的调解结果,杜绝后续再因财产纠纷引发跨境二次诉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深耕本地家事裁判尺度,适配涉外案件特殊办案思路
律师长期处理本地婚姻家事案件,熟悉哈尔滨法院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裁判尺度,同时掌握涉外案件特殊程序规则,能结合境外当事人的客观困境调整诉讼策略,预判对方抗辩理由并提前完善证据,全程把控案件走向,最终在无需当事人回国的前提下,足额为当事人追回查实的婚内共同存款,充分体现复合型家事律师处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独特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