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赵孟亮律师代理劳动者,仲裁委支持出具离职并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赵孟亮律师 在线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309
    服务人数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广阳区、三河市赵孟亮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80件,其中民刑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2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1%),刑事领域承办案件近100件,主要集中在公诉案件(占比约42%)。

案件详情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赵孟亮律师代理劳动者,仲裁委支持出具离职并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案情简介

劳动者2024年6月29日入职民办学校担任教师,双方后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至2027年7月15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7400元。劳动者在工作群提出调岗,校方校长应允,劳动者于2025年11月29日离校,后续校方多次沟通劝返,劳动者明确拒绝返岗。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2024.6.29-2025.11.29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231.41元、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校方抗辩系劳动者自行离职,不存在违法解除,拒绝赔付赔偿金。

###办案经过

赵孟亮律师作为劳动者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庭审,提交银行工资流水、聊天记录、离校相关佐证等全套证据,完整证实入职时间、薪资标准、调岗沟通及离校全过程。围绕劳动关系存续、解除性质、离职手续三项仲裁请求逐项说理,明确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基础,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用人单位负有出具解除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的法定义务,完整陈述各项诉求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仲裁委认定双方签有书面劳动合同,未支持违法解除赔偿金2231.41元;认定劳动关系已无法继续履行,裁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核心离职手续诉求全部得到仲裁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薪资、沟通类证据,论证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法定义务,仲裁委支持出具证明并转移社保档案。


  • 1970-01-01
  • 申请人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赵孟亮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赵孟亮律师
5.0分服务:1309人执业:5年
赵孟亮律师
11310202****7470 执业认证
  •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纠纷
  • 廊坊市广阳区丽都创意大厦B座18-20层 赵孟亮律师电话:13389948688
一、律师信息概览 赵孟亮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
  • 133 8994 8688
  • 1338994868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