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赵孟亮律师代理女方,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由女方抚养婚生子,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2016年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子女,因感情不和自2018年起长期分居。女方2025年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二人持续分居满一年,夫妻关系无任何改善,无和好可能性。子女长期跟随女方共同生活,在女方所在地就学。女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请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由己方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943.25元,诉讼费由男方承担。法院依法传唤男方,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办案经过
赵孟亮律师作为女方代理人出庭,提交结婚证、子女户籍材料、分居证明、子女就读证明、前次离婚判决书、当地收入统计数据等全套证据。依据民法典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证实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符合法定准予离婚情形;同时举证子女长期随母亲生活的现状,从子女成长环境、生活习惯角度论证由女方抚养更有利,并依据当地收入标准主张对应抚养费,本案适用缺席审理程序。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从子女成长利益考量,判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望权;全部诉讼相关成本由男方承担,女方离婚、子女抚养权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分居、子女长期随母生活证据,适用民法典分居新规,法院判离并确认女方取得子女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