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款1.7万元,赵孟亮律师代理买方参与发回重审,完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2005年双方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交易价款17000元,协议有中间人、执笔人佐证。买受人丈夫去世后,配偶起诉两名卖房主体,要求履行合同、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并承担诉讼费。本案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重审阶段两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走访原告本人,发现其表达逻辑混乱,无法清晰陈述案情,本次诉讼实际由亲属主导;同时结婚证姓名与原告名字存在文字差异,且存在继子女可能对案涉房屋享有权利,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参与诉讼。
###办案经过
赵孟亮律师作为买方代理人参与发回重审庭审,完整提交房屋买卖书面协议、交易佐证人员相关材料、婚姻证件、前一审及二审裁判文书等全部案卷证据,清晰还原17000元房屋交易全过程,主张合同系双方真实合意、合法有效,出卖人负有过户义务。庭审中针对法院核查的主体资格、继承人范围、文书姓名瑕疵等问题逐一进行说明,完整陈述原告方诉讼主张与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法院经核查认定本次起诉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且遗漏房屋权利利害关系继子女,诉讼主体存在重大瑕疵,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代理人完整完成庭审举证、事实陈述工作,梳理全案交易与诉讼流程,为后续补充主体、完善证据再次起诉固定全套案件材料。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房屋交易书证,梳理一二审全案脉络,厘清交易事实,为后续重新起诉留存完整证据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