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待遇劳动仲裁案:调解总额95000元,历城区褚红红律师代理劳动者,仲裁达成分期赔付调解协议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劳动者因用工期间产生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相关劳动争议,向劳动人事仲裁委提起仲裁,将劳务公司、总包企业列为两名被申请人,主张对应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相关款项。仲裁阶段三方均委派代理人参与调解,劳动者由褚红红律师全权代理,两家用工单位分别派员及律师出庭参与协商,各方围绕赔付金额、付款周期、违约追责条款展开协商谈判。
###办案经过
褚红红律师梳理劳动者工伤事实、用工关系、各项待遇计算依据,完整固定案件基础事实。仲裁调解阶段代表劳动者与两家企业多轮磋商,争取足额赔付总额,协商分两期付款方案,同时增设逾期付款5000元违约金条款,约定任意一期逾期即可就全部未付款项加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回款权益,最终促成各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仲裁委依法出具生效仲裁调解书予以确认:劳务公司分两期合计支付调解款95000元,2024年11月15日前支付47500元,2025年1月28日前支付剩余47500元;任一款项逾期需另行支付违约金5000元,劳动者收款后自愿放弃全部仲裁诉求,与两家企业再无任何劳动争议,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律师核心价值
多轮协商敲定95000元调解款,增设逾期违约金与全额执行条款,充分保障劳动者工伤相关款项顺利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