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二审纠纷|涉案各项诉求合计超3.4万|历城区褚红红律师代理劳动者,一二审全部胜诉,维持欠薪、补偿金、年假、高温补贴全部判项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劳动者2021年8月入职招标企业,单位拖欠2023年6、7月及8月1日劳动报酬,未依法发放防暑降温费、未安排带薪年假。劳动者以欠薪为由发送被迫解除通知,仲裁主张欠薪7931.92元、经济补偿金8000元、未休年假工资1220.29元、防暑降温费1040.69元。企业不服仲裁起诉,主张无需支付全部款项,并反诉要求劳动者返还多发工资、单位垫付社保个人部分;劳动者同步上诉,主张补足8月7日工资、全额支持高温补贴,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审理。
###办案经过
褚红红律师协同搭档全程代理劳动者,整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解除通知、仲裁裁决、一审庭审材料全套证据。针对企业上诉理由逐一驳斥:欠薪事实有单位自认,即便提供降温物资也不能免除法定高温补贴,单位无休假证据应当支付年假工资,返还工资、社保垫付的主张无证据支撑;针对劳动者上诉内容提供完整薪资、出勤依据,一二审结合劳动法、山东高温政策、带薪休假条例充分论证各项诉求合法性。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无误,驳回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全部上诉,维持原判:判令企业支付欠薪7277.57元、经济补偿金8000元、未休年假工资1220.29元、防暑降温费676.55元,同时全部驳回企业两项反诉请求,劳动者全部核心劳动权益诉求得到终审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一二审完整固定用工欠薪全套证据,层层反驳企业各项抗辩,终审维持劳动者全部胜诉判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