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二审纠纷|涉案赔偿金7.5万元|历城区褚红红律师代理快递收派员工,二审终审认定单位违法解除,全额支持赔偿金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劳动者自2016年12月入职关联快递企业,2019年与关联快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收派员。用人单位以劳动者2021年7月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流程使用关联企业工会审批,未保障劳动者陈述申辩权利。劳动者提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办理社保档案转移,仲裁裁决支持赔偿金77604元。快运公司不服起诉,主张劳动者无故旷工、解除程序合法,一审判决调整赔偿金为74737.9元后企业继续上诉。企业二审补充提交聊天记录、员工手册等证据,坚持解除行为合规,拒绝赔付。
###办案经过
褚红红律师代理劳动者参与一审、二审全流程,整理劳动合同、薪资流水、主管聊天记录、解除通知书、工会审批材料全套证据。核心从两点抗辩:一是主管通知劳动者在家等候处理,不存在无故旷工事实,企业旷工主张举证不足;二是签约主体与工会主体分属两家独立法人,跨企业工会审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解除程序存在重大违法,同时结合关联企业混同用工规则,主张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完整引用最高法劳动指导案例支撑代理观点。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企业全部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单位十日内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74737.9元,限期办理档案、社保转移并协助办理失业金手续,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用工企业承担,劳动者全部核心诉求终审胜诉。
##律师核心价值
紧扣旷工事实与工会程序双重违法点,援引最高法指导案例,一二审均保住全额违法解除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