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工程款纠纷|涉案欠款18.5万元|历城区褚红红律师代理施工方,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施工方承接村级四好农村路硬化工程,2019年12月双方完成工程决算,确认总工程款265434元。村级主体仅在2021年2月支付80000元,剩余185434元长期拖欠,经多次催要无果。施工方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以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LPR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村级主体承担,村委当庭认可全部欠款事实。
###办案经过
褚红红律师协同搭档代理施工方,完整提交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决算单据、欠款欠条、过往收款转账凭证全套债权证据。庭审中清晰梳理施工、结算、付款、持续催收完整事实链条,结合合同法付款义务、违约责任相关规定,主张债务人应当全额清偿剩余工程款,并依法承担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损失,各项诉讼请求均有完整书面证据支撑,对方对全部欠款事实无任何抗辩。
###案件结果
法院采信全部证据与代理意见,判决村级主体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85434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2年3月2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2004元、保全申请费1447元全部由被告承担,施工方全部诉求均获得法院完整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固定施工合同、决算、欠条债权证据,事实清晰无抗辩,工程款与逾期利息全部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