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辩护|涉案损失1534元|沧州王艳翠律师成功认定犯罪预备获得从轻量刑
##案情简介
本案为入户盗窃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存在四次入户盗窃行为,累计被盗现金合计1534元,另指控被告人于夜间持钥匙尝试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被户主当场发现后逃离。被告人存在多次犯罪前科,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新罪,公诉机关认定其构成累犯,主张从重处罚。庭审中被告人否认盗窃意图,称系酒后走错房门,无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目的。控方提交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主张被告人入户盗窃事实完整成立,应当从重判处实刑。
##办案经过
王艳翠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指派辩护人参与本案全程庭审辩护,全面梳理卷宗全部证据材料,逐项核对言词证据、视听资料、前科文书等材料,指出多笔盗窃事实中证人陈述与被害人失窃时间无法对应,对应盗窃事实证据链条断裂、无法佐证;针对当晚入户行为,区分犯罪既遂与犯罪预备法律边界,结合被告人未实际进入室内、未窃取财物的客观情节,提出该案仅构成盗窃犯罪预备的核心辩护观点;同时区分被告人前科与本案指控事实的关联性,主张前科不能直接推定本次盗窃主观故意,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量刑。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未认定多笔前期盗窃事实,仅认定当晚入户行为构成盗窃罪;认定被告人属于犯罪预备,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考虑累犯情节综合裁量,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1000元。
律师核心价值
拆解控方证据漏洞剔除不实盗窃指控,精准界定犯罪预备情节,争取从轻处罚,大幅降低被告人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