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无财产债务争议案|沧州王艳翠律师促成双方调解离婚
###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于2024年10月2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二人婚前相互了解不足,婚后共同相处期间不断产生生活矛盾,长期隔阂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女方作为原告向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应诉后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需要分割与承担。
###办案经过
原告委托沧州王艳翠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审理。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基础事实,核对婚姻登记、双方诉求等全部案件材料,精准提炼本案核心争议仅为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复杂纠纷。庭审调解阶段,律师全程陪同原告参与法院主持调解工作,清晰向法庭陈述双方感情破裂事实与原告离婚意愿,同步协调双方沟通节奏,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基于自愿原则协商处理离婚事宜,推动双方快速达成统一调解意见。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一是准予原被告自愿离婚;二是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另行主张,无后续财产、债务纠纷,案件一次性妥善了结,当事人无需另行诉讼,高效解决婚姻纠纷。
##律师核心价值
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高效参与法院调解,疏导双方矛盾,快速促成调解离婚,一次性化解全部婚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