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二审精准驳斥企业质量与模具抗辩, 马文律师代理加工厂成功维持全部货款胜诉判决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马文律师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2
    执业年限
  • 较快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马文律师针对企业三项上诉抗辩逐条质证反驳,结合合同约定、微信对账记录、收货流程论证对方主张无证据支撑,清晰划分双方履约义务,二审成功守住一审全部胜诉成果,保住大额加工货款债权。

案件详情

二审精准驳斥企业质量与模具抗辩,

马文律师代理加工厂成功维持全部货款胜诉判决


1. 代理身份:代理原告某某塑料电子厂

2. 案件类型:合同事务(承揽+买卖合同纠纷)

3. 代理结果:维持原判

案件主要内容

某某塑料电子厂与外地某某自动化公司长期合作,由该公司提供产品样本,原告承接模具制作与产品加工生产业务。双方通过微信、电话对账,确认累计模具款、产品货款合计xxx元,自动化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大额款项未结清。原告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一审法院核对全部微信对账记录、送货凭证、收货记录,认定欠款事实成立,判决自动化公司全额支付剩余货款。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三项核心抗辩:一是原告未交付24套模具,模具押金付款条件未成就,应抵扣货款;二是后期四千套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瑕疵,原材料以次充好,有权拒付货款;三是双方未确认总欠款金额,一审认定欠款数额错误。二审期间,上诉人提交微信记录、录音等证据试图佐证上诉主张。马文律师针对对方全部上诉理由逐一质证反驳:第一,合同约定对方付清尾款后交付模具,对方未结清款项,原告暂保管模具属于合理抗辩;第二,对方仅口头提出质量问题,未举证瑕疵产品数量、损失金额,也未在收货后及时书面提出退换;第三,对方监事全程对接对账、收货,微信聊天记录已确认总欠款金额。二审法院采信代理意见,认定上诉人全部抗辩无充分证据支撑,驳回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全额还款判决,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企业自行承担。

案件争议

1. 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付清全款,承揽人暂存模具是否合法;

2. 买方仅口头主张产品质量瑕疵,无瑕疵数量、损失证据,能否拒付全部货款;

3. 企业监事微信对账确认欠款,是否具备债务确认效力;

4. 模具押金付款条件是否以模具交付为前提。

本案经验

1. 加工承揽业务,双方约定付清尾款再交付模具的,承揽人留置模具不构成违约,定作人不能以此拒付货款;

2. 产品质量异议需及时书面提出,并留存瑕疵产品、检测凭证,仅口头主张质量问题无证据的,法院不予采信;

3. 企业监事、采购负责人对接业务的微信对账记录,可作为认定总欠款的核心证据;

4. 企业二审上诉提交零散聊天、录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不足以推翻一审事实认定。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马文律师针对企业三项上诉抗辩逐条质证反驳,结合合同约定、微信对账记录、收货流程论证对方主张无证据支撑,清晰划分双方履约义务,二审成功守住一审全部胜诉成果,保住大额加工货款债权。

办案心得

跨区域企业加工合作极易出现收货后以质量、模具为由恶意拖欠货款,很多加工厂一审胜诉后,面对企业上诉容易慌乱。本案提示,合作过程中务必留存完整对账、送货、沟通记录,明确模具交付、质量异议期限条款。二审阶段律师需拆解对方全部上诉证据,指出证据缺失、逻辑矛盾,从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举证规则多角度抗辩,稳定一审胜诉结果,避免多年加工款因上诉改判遭受重大损失。

适用人群

模具加工、塑料电子、五金加工生产厂家;与外地企业发生加工承揽、供货纠纷,一审胜诉后对方提起上诉;买方以产品质量、模具未交付为由恶意拒付货款的供货企业。



  • 原告
  • 维持原判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马文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马文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2年
马文律师
13302201****6551 执业认证
  •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医疗纠纷 刑事辩护
  • 浙江省慈溪市文化商务区金融大厦十楼
一、基本信息 姓名:马文 执业机构: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核心服务地区:宁波慈溪 执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 153 5513 808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