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涉嫌盗窃,律师全程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留案底
案例专长
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盗窃类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认罪认罚从轻处理、不起诉辩护
代理方向
未成年人某某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案件处理结果
认定某某构成盗窃行为,但综合全部从宽情节,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无刑事案底。
一、案情内容
未成年人某某趁他人睡觉之时,拿走他人放在床头的手机并转卖获利,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侦查,对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后,我作为辩护律师介入辩护,经过辩护,变更为取保候审,后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某某经民警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作案经过,但到案经过没有认定主动到案;家属主动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我向检察官提出了某某的具体到案经过,应当是主动到案配合调查,应当认定某某具有未成年人、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多重从轻情节,结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请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对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无刑事案底留存。
二、律师价值详细阐述
1、及时会见未成年当事人,耐心安抚未成年人心理,细致核实全部案件经过,确认其不存在主观恶性、临时起意作案的完整事实,稳定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
2、全面阅卷梳理全部案卷证据,逐一提取案件关键从轻情节:当事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法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主体;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归案后完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家属第一时间主动向被害人全额赔偿损失,获取谅解书;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无任何抗拒侦查、隐瞒情节行为。
3、结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政策,我撰写专业书面辩护意见,重点向检察机关阐明,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本案涉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已通过赔偿修复被害人损失,无继续惩戒必要,契合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方针,明确请求检察机关对梅X作出不起诉处理。
4、沟通阶段,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线上沟通案件细节,完整陈述辩护观点。
最终,检察院完整采纳全部辩护意见,综合全案从宽情节,依法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本案当事人无需移送法院审判,不会留下刑事犯罪案底,彻底规避服刑、档案污点、升学就业受限等终身不利后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发展,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办案优势。
三、适用客户人群
1、未成年人涉嫌盗窃、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
2、当事人存在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希望争取不起诉、缓刑;
3、担心刑事案底影响子女升学、参军、考公、就业的家长;
4、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想通过专业辩护争取从轻、无案底处理的涉案人员。
四、律师服务内容
1、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全阶段会见、阅卷;
2、梳理案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起草专业辩护意见;
3、对接公安、检察官沟通案情,协商认罪认罚量刑方案;
4、指导家属完成退赃、赔偿、获取被害人谅解流程;
5、重点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专项不起诉、缓刑辩护;
6、全程为当事人及家属提供法律答疑、心理疏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