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劳动争议|涉案9万元|石家庄王菲律师代理受伤劳动者,仲裁调解一次性获赔90000元
##内容###案情简介
劳动者2025年7月11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次日被派遣至轮胎生产企业从事卷曲工岗位。两家单位均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实际用工单位违规收取办证及住宿押金30元。2025年8月22日劳动者在岗作业发生工伤,造成右盖氏骨折、右尺骨颈突骨折,两家单位仅垫付医疗费,拒不办理工伤认定,也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等工伤待遇。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诉求确认劳动关系、赔付全部工伤待遇、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737元、返还押金30元,主张两家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梳理入职登记材料、事故沟通记录、诊疗病历、押金缴费凭证,固定劳务派遣用工、工伤事故、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全套证据;厘清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双重赔偿责任,列明工伤各项法定赔偿项目、双倍工资、押金返还诉求;仲裁庭审全程参与调解,明确90000元赔偿包含全部工伤补偿、社保公积金补偿、劳动关系解除相关全部费用,增设逾期付款违约金10000元条款,一次性解决全部劳动、工伤争议。
###案件结果
仲裁委出具生效仲裁调解书,双方约定2025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派遣企业于2025年12月23日前一次性支付补偿款90000元;逾期未付额外加付违约金10000元;款项结清后劳动者不再向两家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双方无其他争议;调解书签字盖章立即生效,逾期不履行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核心价值
理清劳务派遣双重用工主体责任,促成仲裁调解,一次性拿到90000元工伤及劳动争议全部补偿,增设违约保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