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史X某与徐XX、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26日,被告徐XX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原告史X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徐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两次住院共计75天,经鉴定不构成伤残,评定误工期120日。肇事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辩称原告存在挂床现象应扣除相应天数、医疗费应扣除非医保用药、原告未提供误工证明等。被告徐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
判决结果
一、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史X某各项损失58832.55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