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欠付承包费4.2万元|阿克苏樊林卓律师代理商业公司,全额追回承包费、律师费
##内容###案情简介
原告承接国有林地资产,与个人签订19年果园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分年度阶梯式承包费,每年12月10日前缴清,逾期按欠款30%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承包方自2019至2023年分文未缴,累计欠付承包费42275元。原告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支付42275元承包费、按30%计违约金12682.5元、承担律师费。被告抗辩土地配套设施不完善、受灾无收入,拒绝支付高额违约金并要求解除则赔偿投入损失。
###办案经过
樊林卓与搭档律师共同代理原告,提交林地资产划转批复、土地承包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全套证据;庭审举证原告合法发包主体资格,清晰核算五年分段承包费总额;针对被告设施抗辩予以驳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赔偿,同时就违约金过高问题配合法庭依法调整,完整论证律师费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
###案件结果
法院考虑林果种植投入周期,未支持解除合同诉求;判令被告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土地承包费42275元,将30%高额违约金下调至10%计4227.5元,全额支持律师费;案件受理费545.62元由被告承担,原告承包费、维权律师费两项核心诉求全部获法院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提交权属、合同、律师费证据,清晰核算欠费金额,成功追回42275元承包费与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