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陈XX与豆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陈XX与被告豆某某之间存在空调供货合同关系,货物总金额81000元。原告交付货物后,被告仍拖欠31000元货款。经原告催促,被告于2024年2月29日支付10000元,剩余21000元货款至今未还。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货款21000元及利息。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请求法院确认。
处理结果
一、被告豆某某同意支付原告陈XX剩余货款共计14000元,于2024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
二、如被告不按时足额履行,原告可对全部未履行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9.75元由原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