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刘XX与李XX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刘XX与被告李XX之间存在西瓜买卖业务往来。2024年5月22日和5月31日,被告先后两次在原告处收购西瓜,出货单显示货款及相关费用合计45406元,扣除定金6000元及已付款22000元后,尚欠17406元。被告辩称对欠款数额有异议、西瓜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降价销售。庭审中被告确认剩余欠款金额为17406元,并提交聊天记录显示原告曾承诺“你赔钱了,赔的算我的”,主张该损失应从货款中扣除。
判决结果
一、被告李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X货款14406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