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某某,委托辩护人:罗晓飞律师。被告人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血醇浓度 183.04mg/100ml,负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三个月左右拘役。案发后被告人已全额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办案经过
罗晓飞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事故调解协议、谅解书、社区矫正评估材料等全部证据;庭审中认可罪名,重点提出被告人坦白认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未造成严重人身损害等从轻情节,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裁判理由
被告人醉酒驾车肇事构成危险驾驶罪;采纳罗晓飞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如实供述、全额赔偿获谅解,社区矫正机构同意接收监管,依法从轻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