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XX公司管理人与韩XX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粮食储备库于2023年6月25日向被告韩XX偿还借款60000元。2023年11月24日,法院受理XX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4月1日裁定XX公司与某粮食储备库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认为该笔还款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属于个别清偿,请求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并要求返还款项及利息。被告辩称还款发生在2023年6月25日,而粮食储备库被合并破产清算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已超过六个月期限,管理人无权撤销;两公司系独立法人,不能以最早启动破产程序日期计算起算点。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XX公司管理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向被告偿还借款的单位系某粮食储备库而非XX公司;该粮食储备库被合并破产清算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距其2023年6月25日还款已超过六个月;管理人主张按关联企业中最早启动破产程序日期计算无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