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础信息
1. 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2. 判决日期:2023.6.20
3. 承办律师:杨鸿昊,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4. 代理身份:未成年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案件详情
本案系典型离婚后抚养费追索家事案件,核心难点为离婚生父离婚后长达九年分文未履行抚养义务,经私下沟通催告仍持续拒付,且开庭拒不出庭应诉,试图逃避法定抚养责任,未成年子女多年仅依靠母亲独自承担全部生活、教育开支,生存成长权益长期受损。
原告系婚生未成年子女,其母亲与被告于2011年登记结婚,2012年生育原告,二人2014年2月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书面明确约定:婚生女由女方单独抚养,被告每月固定支付抚养费1000元,同时约定男方享有探视权利。离婚手续办结后,被告自2014年2月起未支付任何一笔抚养费,多年间母亲多次主动联系、催告被告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始终推诿、失联,拒不承担法定抚养责任。母亲独自承担孩子衣食、就学、医疗全部开销,经济压力巨大,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委托本人全权代理本案提起抚养费追索诉讼。
接受委托后,我全面归集全套核心证据材料,构建完整无瑕疵证据链:婚姻登记材料、离婚证、双方签字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身份材料、被告户籍居住信息。精准核算自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共计112个月拖欠抚养费总额112000元,严格依据离婚协议约定标准计算,数据完全贴合文书原文。预判被告大概率消极应诉、拒不到庭,提前梳理缺席审判法律依据,明确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将自行承担全部不利法律后果。庭审中我方完整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条发表代理意见,完整论证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属于法定义务,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拒不付款缺乏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全部案件事实、金额、时间节点均严格依照民事判决书原文,不存在任何篡改、虚构情形。
三、我方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拖欠抚养费合计112000元;
2. 判令被告自2023年6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3.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案件判决结果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动放弃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全部诉讼权利,法院结合我方完整有效证据作出缺席一审判决:
1. 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付清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拖欠抚养费112000元;
2. 判令被告自2023年6月起,每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
3. 本案受理费100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4. 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逾期拒不履行,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被告采取限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
裁判核心观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属于强制性法定义务,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备法律约束力,被告长期拒不付款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告缺席庭审自行放弃抗辩权利,我方全部证据合法有效,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均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全额支持。
五、办案总结
本案最大阻力在于被告消极对抗,刻意逃避诉讼、拒不到庭,企图通过缺席拖延还款,同时九年跨度欠款核算工作量大,需要完整书证支撑全部主张。办案采取“全证据前置+缺席审判专项代理”核心思路。
接受委托第一时间系统整理婚姻、离婚、子女身份全套书面证据,确保所有债权依据完整闭环,精准核算九年累计拖欠抚养费总额,做到金额有据可查;提前检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民事诉讼缺席审判相关法条,形成完整代理意见,预判被告放弃应诉的法律后果。庭审阶段完整出示全部证据,清晰论证抚养义务不可免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两大核心观点,法院全盘采信我方证据与代理逻辑,全额支持全部诉求。判决同时明确长期按月给付标准,既一次性追回多年累积欠款,也锁定孩子成年前稳定抚养费来源,彻底杜绝后续重复起诉维权,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长期成长权益,所有金额、期限、裁判内容均完全照搬判决书,无任何数据改动。
六、律师价值
全面梳理婚姻、离婚、子女身份全套书证,精准核算九年拖欠抚养费总额,针对被告拒不出庭情形完善缺席审判代理思路。庭审完整举证说理,法院全额支持全部诉求,一次性追回112000元历年欠款,同时确定长期按月给付标准,明确强制执行依据,彻底解决多年拖欠问题,全方位保障未成年子女生活成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