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内容
1.侦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办案机关指控徐X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5300吨磷酸一铵贸易中设置两家北京公司,以每吨加价1440元至2455元的价格回售给任职公司,虚增交易环节,侵占公司利润XXX.20元。一审认定职务侵占罪成立,判处徐X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二审辩护及裁定结果:吕昊律师团队于二审阶段介入,提出国外客户系徐X个人开发,相关公司实际垫付货款并承担运输、资金和回款风险,交易环节并非虚增;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任职公司具备直接采购条件,侵占金额未充分扣除资金、税费等成本。二审法院最终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吕昊律师
1.企业高管、业务负责人因关联交易、员工持股、个人客户资源或多主体贸易被指控职务侵占;
2.企业预期利润被认定为单位财物或损失,或一审虽已判决有罪,但事实、证据及金额计算仍存在重大争议。
三、吕昊律师服务内容
1.围绕职务便利、单位财物和非法占有目的,穿透核对合同、资金、货物、税费和风险承担,复核指控金额;
2.提供二审阅卷、会见、开庭申请、无罪辩护、发回重审及重审阶段整体辩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