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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因诊疗宣传与服务效果遭遇多项索赔 吕昊律师团队代理后,原告全部诉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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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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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诊疗效果、宣传表述、收费争议及损害赔偿等多重问题。吕昊律师团队将争议拆解为是否存在明确承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发生损害及是否具有因果关系,逐项回应。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情内容

 某患者在一家医疗服务机构接受诊疗后,以宣传内容与实际效果不符、收费不合理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已付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并采取公开致歉等措施。

 吕昊律师团队代理医疗机构后,围绕是否存在明确疗效承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发生可证明的损害,以及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逐项答辩。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吕昊律师

 1.医疗机构、诊所或健康服务机构被患者以“虚假宣传”“承诺疗效”为由起诉的;

 2.患者在完成诊疗服务后要求全额退费并主张“退一赔三”的;

 3.患者仅凭主观感受主张治疗无效、病情加重,但缺少客观检查或者鉴定依据的;

 4.对医疗损害结果、诊疗过错及因果关系存在重大争议的;

 5.医疗服务收费较高,被患者以显失公平、诱导消费或者价格欺诈为由索赔的;

 6.项目名称、宣传介绍或医患沟通被曲解为“保证治愈”的;

 7.患者同时提出公开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超出医疗服务合同争议范围的请求。

三、吕昊律师服务内容

 1.固定诊疗与交易证据:审查病历、处方、缴费记录、价格公示、微信沟通、宣传材料及患者就诊过程,形成完整证据链。

 2.区分不同法律关系:准确区分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损害责任、消费欺诈及人格权争议,避免不同请求被混同处理。

 3.审查欺诈构成要件:判断宣传内容是否属于项目介绍、经验性判断或者绝对疗效承诺,并审查患者是否因错误认识作出付款决定。

 4.抗辩损害与因果关系:围绕损害结果、时间间隔、既往疾病、自然退化及鉴定缺失等因素,审查患者是否完成法定举证责任。

 5.论证收费合理性:结合医师经验、技术特点、服务内容、协商折扣及自主定价空间,回应显失公平和价格欺诈指控。

 6.维护机构经营与声誉:通过答辩、质证、庭审发问及书面代理意见,兼顾诉讼结果、合规整改和机构商业信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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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昊律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具有北京法院工作经验,现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丰富的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及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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