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过失致人死亡案获得解除取保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赵骄虎律师 在线
江苏丰典(高淳)律...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3379
    服务人数
  • 1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当事人车库起步挤压他人致死,被刑事拘留、涉嫌重罪。我连夜赶回办案,实地勘查现场、多次会见,锁定监控关键证据,分层论证事件属于无法预见意外、不具备刑事过失,提交完整无罪法律意见。公安采纳全部辩护观点,解除取保、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彻底免除刑事案底与牢狱风险。

案件详情

过失致人死亡案获得解除取保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专长

  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辩护、侦查阶段无罪法律意见撰写、看守所会见、现场勘查取证、监控证据质证、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追责辩护

  代理方向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嫌疑人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赵骄虎律师

  案件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认定本案不应当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解除全部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终结,当事人无犯罪记录、无需承担刑责。

  一、案情内容

  两名同事假期在地下车库因琐事争吵、轻微推搡,当事人上楼取手机后返回车内正常启动车辆,起步时将车前人员挤压造成死亡,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定性过失致人死亡罪。家属紧急委托我辩护,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对全部事发细节,调取完整监控录像。监控清晰显示当事人无法看见车前人员,不存在应当预见的情形。我向公安提交无罪法律意见,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出具解除取保文书,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律师价值

  本案存在死亡重大后果,公安机关初始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并刑拘,当事人一旦定罪将留下终身犯罪记录,面临有期徒刑,案件辩护压力极大。接受家属紧急委托后,我全套落地侦查阶段无罪辩护方案。

  第一,极速介入办案:假期接到委托立刻返程,第一时间前往车库现场勘查,还原车辆视野、人员站位等客观现场条件,固定无法预见的物理客观依据,形成现场勘查书面材料支撑辩护。

  第二,高频会见核实全案事实: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完整梳理争吵、分开、取手机、上车起步全流程,区分前期口角推搡与致死行为的独立时间线,剥离前序冲突和死亡结果之间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排除主观伤人故意。

  第三,抓住监控核心关键证据:重点向办案机关提交监控录像质证意见,视频直观证明当事人车辆启动前视线存在遮挡,客观不可能发现车前人员,不存在疏忽大意的刑事过失,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

  第四,分层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先区分因果关系、再论证无预见可能性、最后补充即便存过失也可取保三层逻辑,拘留第七天正式提交完整法律文书,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并论证无罪。

  办案机关完整采纳全部辩护观点,先行办理取保候审,后续经核查认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出具解除取保文书,案件终结,当事人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彻底消除牢狱与案底风险。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客户可联系赵骄虎律师

  驾车、作业等行为意外致人伤亡,被公安以过失致人死亡/重伤刑拘;

  侦查阶段被立案,担心留下案底、想要争取不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存在监控、现场物证,需要律师实地勘查、固定有利证据;

  当事人主观无恶意,属于无法预见的意外,公安初步认定刑事过失;

  刚被拘留,急需律师会见、提交取保及无罪法律意见。

  四、赵骄虎律师服务内容

  刑事案件紧急加急介入,节假日快速赶赴办案区域;

  实地事发现场勘查,固定客观现场、视野等有利证据;

  看守所多次会见嫌疑人,完整梳理案件时间线与细节;

  调取监控、书证等关键证据,形成专业质证法律意见;

  分层撰写取保申请书、无罪辩护法律意见书提交公安;

  区分民事意外与刑事过失,论证不满足犯罪构成要件;

  全程对接侦查机关沟通辩护观点,推动解除取保、撤案不追责。


  • 2026-07-01
  • 被告
  • 办理取保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赵骄虎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赵骄虎律师
5.0分服务:3379人执业:15年
赵骄虎律师
13201201****1455 执业认证
  • 江苏丰典(高淳)律师... 主任
  •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 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路175号27-1号 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
一、赵骄虎律师核心信息概览 赵骄虎律师自执业至今,拥有十余年丰富经验,现任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丰典(高淳)律师...
  • 138 5144 6522
  • heganyitianfenglu
保存到相册